正确答案: ABD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依法履行职责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题目:下列人员中能够成为妨害公务罪对象的是( )。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对象包括: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人员,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成为妨害公务罪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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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甲遗失了一块金怀表,该怀表被乙拾得,乙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该怀表出质给债权人丙,丙并不知道该怀表为乙拾得的事实。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表述正确的是
乙、丙之间签订的质押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单选题]某年元旦前,张某给田某寄去一张有奖明信片,并戏称:“得奖了别忘请客”。田某将此明信片转送给金某,并与其约定一旦得奖则奖金两人平分。开奖时,该张明信片中了大奖,奖金2000元。为此笔奖金的分配,张某、田某与金某发生争执。依据民法原理,此笔奖金应( )。
由田某、金某共有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田某和金某约定得奖时二人平分奖金,即为一个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故得奖后奖金由二人共有。答案为D。
[单选题]新民主主义法制的形成和发展的准绳是( )。
《抗日救国十大纲领》
解析:解析:抗日民主政权以1937年8月公布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为准绳,继承和发扬苏区法制传统,建立起切合国情的抗日民主法制,标志着新民主主义法制的形成和重大发展。
[单选题]出版合同的期限为( )。
10年
解析:解析: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出版合同的期限为10年。
[单选题]下列当事人中不属于代理关系主体的是( )。
居间人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体现责任自负原则的有( )。
冯某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陈某饲养的狗咬伤邻家小孩,陈某为此赔偿五百元
褚某因下级官员的渎职行为承担领导责任被撤职
卫某因冒名顶罪被司法机关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解析:ABCD
[单选题]清末修律的主要主持者是( )。
沈家本
解析:解析:1902年,清政府任命沈家本和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从而拉开了清末修律的序幕,其中,沈家本为修律的核心人物,故选C项。
[单选题]甲赌博成瘾,欠乙赌债2万元,向丙借高利贷3万元,乙和丙多次催要未果,遂劫持了甲的妻子,并威胁称,如果甲再不还钱的话就强奸甲妻。后乙趁丙出门时强奸了甲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乙、丙构成非法拘禁罪共犯,乙单独成立强奸罪
[单选题]望某为一家国有企业的总经理,一日望某去仓库找仓库保管员梁某,梁某不在,但是忘了将仓库的门锁上。望某发现仓库的门没锁,顺手拿走两台笔记本电脑,后来将一台送给朋友,一台留给正在上大学的独生子使用,梁某因仓库丢失笔记本电脑被单位开除,望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
不构成贪污罪,虽然望某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通过盗窃的方法达到目的
解析:解析:本题旨在考查盗窃罪。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形成的有利的条件,具体可以表现为主管、保管,出纳、经手等便利条件。利用因工作关系熟悉作案环境、凭工作人员的身份便于接近作案目标等与职务无关的便利条件,不属于利用职务之便。所以,本案中望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