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北齐
题目:时把廷尉改为大理寺。
解析:解析:北齐时期正式设置大理寺,以大理寺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大理寺由廷尉扩大改称而成,增强了中央司法机构的审判职能,为后世王朝健全这一机构奠定了重要基础。选项A不正确。秦朝时期,廷尉作为中央司法机关长官,审理全国案件。选项B不正确。晋朝时,还未发生司法机构的改变。选项D不正确。北宋沿用了北齐所确立的大理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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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在中国,最早提出人权保护主张的宪法性文件是( )。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权与宪法权利。在中国,最早提出人权保护主张的宪法性文件是《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
[单选题]司法权的价值取向具有( )。
公平优先性
[多选题]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对累犯以及实施杀人等暴力性犯罪的人,不得宣告缓刑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个月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有关缓刑的规定,只要没有再犯新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解析:解析:(1)A选项的判断过于绝对,因为缓刑适用的对象条件一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是不能是累犯,而“实施杀人等暴力性犯罪的人”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且从法理上分析也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一者因为“杀人等暴力性犯罪”,不仅包括了故意杀人罪?还包括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其他暴力性犯罪如故意伤害罪等;二者即使就故意杀人罪而言,虽然该罪的法定刑是3年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刑法》第232条),但根据《刑法》第99条的规定,“以上、以下包括本数”,也就是说,原判刑罚是3年有期徒刑的故意杀人罪,如果不是累犯的,根据其犯罪情节(如属激情犯罪)和悔罪表现,当然可以适用缓刑。(2)B选项的错误其实很清楚,因为根据《刑法》第73条第1款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最低不能少于2个月。(3)C选项的错误在于,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而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条件应当有三个:一是没有犯新罪,二是没有发现有漏罪,三是没有违反国家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虽然有违反但情节尚未到达严重的。所以仅仅说“只要没有再犯新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是错误的。(4)D选项的错误在于新罪与原罪的并罚方法并不存在先减后并问题,对于缓刑而言,由于其是实际上并未执行原判刑罚,并不存在“减”的前提条件,因此在考验期间内不论是犯新罪还是发现漏罪,都是直接依照《刑法》。第69条之规定的方法进行并罚。
[多选题]已满14周岁而不满16周岁的人,犯( )时应负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
抢劫罪
贩卖毒品罪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解析:解析:参见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
[单选题]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
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公民和国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