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2009年3月6日
题目: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约定2005年12月2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丙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甲到期没有清偿债务,乙银行每个月都向其催收,均无效果,最后一次催收的时间是2007年3月6日。乙银行在下列哪一时间前行使抵押权,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 )
解析:本题涉及抵押权的行使期间问题。依据《物权法》第202条的规定,抵押人应当在主债权行使期间内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本例中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本例中乙银行每个月都向甲公司催收,直至2007年3月6日,故主债权诉讼时效至2009年3月6日届满,即抵押权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前行使。本题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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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解析:B
【考点】法律关系的分类
【解析】选项A错误。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保护性法律关系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担保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而非保护性法律关系。选项B正确。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质押关系是以债权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的,属于从法律关系,而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选项C错误。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其特点为:(1)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2)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与此不同,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无论是诉讼关系,还是股权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不是隶属性法律关系。选项D错误。债权关系是主法律关系,质押关系是从法律关系,质押关系依附于债权关系,而非债权关系依附于质押关系。另外,无论是债权关系还是质押关系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都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
[多选题]第 48 题 如果孙某在B省因抢夺妇女钱包而被抓获,孙某在审讯过程中不仅主动交代其在A省的犯罪事实。而且还向公安机关揭发了其同村李四多次盗窃巨额财产的犯罪行为及其窝藏地点,最后李四被抓获并被判处无期徒刑,则孙某:( )
成立自首和重大立功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解析:参见我国《刑法》第67、68条规定,《刑法修正案(八)》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检举揭发犯罪事实,如果被检举揭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就属于重大立功。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单选题]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中心环节是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解析:1、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是指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需要法律调整的领域和方面都有良好的法律可资依据和遵循。有法可依已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
2、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的具体要求包括:(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
3、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这又可具体化为五项基本要求,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所谓正确,首先是指查清事实真象,事实认定正确,证据确实充分。
4、违法必究。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信于民。
[多选题]刘某是某市教委下属的教学研究室教研员。教学研究室每年都要编写不少学习参考书,这些书大都发往市教委下属的中小学校,销量较大,利润丰厚。教研室组织编写参考书《英语新世纪》,南京某出版社闻讯后,马上赶到教研室要求承办该业务,并承诺事成后会表示感谢。结果,该出版社如愿取得《英语新世纪》的出版、发行业务,与教研室签订了出版、发行协议,其中约定了教研室与出版社双方利益分配及稿酬支付等事项。事后,出版社按事先的允诺将总码洋(图书单价乘以发行册数)的3%(计83886元)以宣传费名义付给了刘某。关于刘某的行为,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刘某构成行贿罪
刘某构成贪污罪
刘某构成非法经营罪
解析:《英语新世纪》这一作品为《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规定的法人作品,著作权由某市教研室享有。由于稿酬等事项已在双方出版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出版社按标准支付,所以刘某收受出版社所送的83886元,实为暗中收受的“回扣”,该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此,刘某构成受贿罪,明确是选非题,即可得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