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代位权
题目: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代位权的行使。他同时符合了代位权行使的四个条件。
查看原题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票据不可以采取挂失止付的方式进行补救的有( )。
非现金银行本票
解析: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为已承兑商业汇票、支票、现金银行汇票和现金银行本票。
[多选题]下列关于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有偿取得的自用土地使用权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解析: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该摊销,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确认为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应该费用化记入当期损益,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