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惟反
题目:西周时期对司法官规定了明确的刑事责任,即凡是“五罚不服,正于五过”。其中把报私怨而枉法的称为( )。
解析:解析:西周的“五过”是司法官渎职犯罪的罪名。“五过”指的是:(1)“惟官”,指畏权势而枉法;(2)“惟反”,指挟私怨报复而枉法;(3)“惟内”,指为亲属利益而徇私;(4)“惟货”,指贪赃受贿枉法;(5)“惟来”,受私人请托而枉法。凡是法官渎职犯罪,都以“五过”之罪予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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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某甲已经有一个妻子某乙,但患上绝症。因为某甲对妻子非常好,以致妻子心里不安,劝他买一个外地妇女,也好养一个儿子。并说某甲不这样做,她将死不安心。某甲无奈,就从人贩子手中买了某丙,并与之同居。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某甲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
解析:解析:已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同居,形成事实婚姻的,定为重婚罪。
[单选题]权利是可能的,义务是必须的。( )
错误
解析:解析:法律上的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法律上的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人应该按照权利人的要求从事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的法律手段。从形式上看,权利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义务是指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的两种方式。在法律调整的状态下,权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其行为方式表现为意志和行为的自由。义务则是对法律所要求的意志和行为的限制,以及利益的付出。诚然,权利的法律宣示具有一定的可选择性,但在人权的宪法告示方面,公民的权利就不是“可能的”,而是必然享有或者存在法律救济的;而且在权利人要求权利相对人必须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时,其权利也不只是“可能的”;义务的法律宣示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在当事人承担与自己权利相伴而来的对应性义务和自愿承担的义务场合,义务并非是“必然的”,而是相对的和意定的。故本题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