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合伙人 房屋承租人 按份共有人

题目: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民事主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是( )。

解析: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230条也规定了房屋承租人对出租的房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故C正确。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和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第92条规定了共有人的购买权,适用于按份共有,对于共同共有,只有在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且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时,共有人出售财产时,其他共有人才有优先购买权。这是因为,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能在共有财产中确定自己的份额,不能转让自己的权利,因此也就不存在优先购买权。故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0条规定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而且合伙人在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因此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按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来对待,是一种独立的优先购买权形态。故B正确。抵押权人于债务人在清偿期届满不履行债务时,有权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这是抵押权的实质内容,也是抵押权人的最根本的权利。这种优先受偿权不是抵押权人的优先购买权。故A错误。

查看原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下列请求权中属于物权请求权的是( )。
  • 返还原物请求权

    排除妨害请求权

    防止妨害请求权

  • 解析:ABC

  • [单选题]发明申请专利时应当具备的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 )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 )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 国内外国内

  •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的新颖性在“公开”方面采用的是国际标准;在“使用”方面采用的是国内标准。因此,ABC是错误的,只有D是正确答案。

  • [多选题]紧急避险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下列人员( )。
  • 职务上负有义务的人

    业务上负有义务的人

  • 解析:解析:我国《刑法》第21条第3款明确规定,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员,这里的“特定责任”就是要求这些人员负有排除所面临的法定危险的义务。

  • [多选题]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 )
  • 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

    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

    实现了法治,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

  • 解析:解析: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但并不能取代社会其他调整手段比如道德,A不适当。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不是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其根本区分在于法制主要侧重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而法治除上述要求外,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因此B项不正确。尽管法治的概念包含法律的至高权威,法律的公正性、稳定性、普遍性、公开性和平等性,但并不排除牺牲实体正义的情况,C不适当。D正确。

  • [单选题]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 )。
  • 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 解析:解析:宪法的价值有很多,但其核心价值应是对权利的保障。从宪法的历史发展看,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最早是为了确认和保护资产阶级的权利,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到后来的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制定的《苏俄宪法》都首先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从各国宪法的篇章体例及内容上也都可以看出,公民权利是宪法的重要内容且规定在宪法的前面部分。列宁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 [多选题]关于《大中刑律统类》的说法正确的有( )。
  • 《大中刑律统类》制定于唐代末年大中年间

    《大中刑律统类》将刑律各篇分为若干“门”,每门下又分别辅之以相关内容的敕、令、格、式

    《宋刑统》的编纂体例渊源于《大中刑律统类》

  • 解析:解析:唐代末年,唐宣宗于大中年间命大臣将刑律各篇分为若干“门”,每门下又分别辅之以相关内容的敕、令、格、式,编制成了这部《大中刑律统类》。这种以律为主、分类编排的法典编纂形式对后来五代及宋朝的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如《宋刑统》。明朝的《大明律》是按六部的体例编排的,不同于《大中刑律统类》。

  • [多选题]在( )的情况下,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 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

  • 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共有的范围包括:(1)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如支柱、屋顶、外墙或地下室等。(2)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及附属物,如楼梯、消防设备、走廊、水塔、自来水管道等,以及仅为部分区分所有人所共有的部分,如各层楼之间的楼板,仅属于相邻部分的所有人共有。(3)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使用权。(4)住宅小区的绿地、道路、公共设施、公益性活动场所、围墙、小区大门建筑、艺术装饰物以及公用配套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除依法规属于国家或者法人或者个人所有外,原则上归住宅小区业主所有。根据《物权法》第74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单选题]刑罚只能由( )代表国家适用。
  • 人民法院

  • 解析:解析:刑罚适用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我国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

  • [单选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修订于( )。
  • 1934年1月

  • 解析:解析:1934年1月的全国工农兵第二次代表大会对《宪法大纲》做了某些修改。

  • 考试宝典
    推荐下载科目: 高中 初中 成考 自考公共课 考研 公共管理硕士 考博 教育硕士 成考(高升专/本) 自考专业课
    @2019-2026 不凡考网 www.zhukaozhuanjia.com 蜀ICP备200122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