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学生的成绩好坏并不能反映其素质的高低。
题目:下列各句中没有歧义的一项是( )。
解析:A项“反对你/的游行的人/不少”与“反对/你的游行/的人不少”,停顿的不同,造成两种意思;B项“著名”是用来修饰“学者”还是“教育家”还是两者兼有,不明确;C项“A国对B国/的进攻/早有准备”与“A国对/B国的进攻/早有准备”,可有两种理解。只有D项是没有歧义的。故选D。
查看原题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辨证施治是中医的灵魂。以“四物汤”为例,熟地黄、白芍、当归、川芎是治疗血虚、头痛、头晕等症的基本方剂。但在临床运川上,若兼有气虚就要增加人参、黄芪;若血虚有寒加炮姜、肉桂;若血虚有热加黄连。“四物汤”的临床运用体现了( )。
对矛盾特殊性的重视
解析:“四物汤”的临床运用体现了对矛盾特殊性的重视。
[单选题]2008年平均每所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的注册学生人数约是教职工人数的( )。
101倍
解析:2008年平均每所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的注册学生人数约是教职工人数的50195384÷495848≈100倍,并且略大于100。最接近的就是B。
[单选题](1)图纸定型
23—4—1—5
解析:事件的过程是:发动机需要更新,经过多次论证分析后在高原进行试验,最后终于图纸定型,投入运行。
[多选题]法学院的几位同学就法与国家的关系进行了讨论,得出以下观点,其中正确的是( )。
法是通过赋予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形式强化和维护国家权力的
整体上看,法与国家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关系,但两者一样存在紧张和冲突的关系
解析:法表述和确认国家权利,以赋予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形式强化和维护国家权力,选项A正确。一般意义上。法与国家权力构成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关系,但法与国家权力也存在紧张或冲突关系,法以形式合理性和程序设置为主,其对权力合法性的确认是以制度、规范和程序的方式进行的,因而同时也是对权力的约束和限制。而国家权力总要追求和实现一定的目的,凭借其对资源的控制及物质强制,可自行进行,加之权力的扩张性质。使得权力凌驾于法乃至摆脱法的倾向是可能存在的,所以两者之间也必定存在紧张和冲突,故B正确。国家权力是保护个人权利的最有效的工具,国家的出现及其存在的合理性也正是为了保护个人权利和节约交易费用的需要。但是,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在于控权,即,国家权力不能无限制的行使,法律要对国家权力有一定的制约,否则权力就会被滥用,就会损害权利。选项C说法错误。法的至上性只意味着法相对于任何一个被具体化的国家权力具有至上地位,并不意味着法在总体上高于或脱离国家权力而存在,选项D说法错误。
[单选题]反木桶原理就是说:木桶最长的一根木板决定了其特色与优势,在一个小范围内成为制高点;对组织而言,凭借其鲜明的特色,就能跳出大集团的游戏规则,独树一帜建立自己的王国。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符合反木桶原理的一项是( )。
某集团已经成为空调制冷行业某些元件的标准制订者,但是看到冰箱行业巨大的利润,董事会做出进军冰箱行业的发展目标
解析:反木桶原理的定义要点是:木桶最长的一根木板决定了其特色与优势。A项中的De11的销售新模式、B项中的瑞士钟表业的“专精优特”路线和C项中的谭木匠的梳子文化都是自己的特色和优势,符合定义要点;D项没有坚持自己在空调制冷行业的优势,而是进军冰箱行业,不符合定义要点。故答案选D。
[单选题]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 )。
B街道办事处
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的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宪法》第111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行政公署是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置的派出机关。居民委员会不是国家机关,信访办公室一般是人大常委会或行政机关下属的机构,而不是派出机关。
[单选题]被告郭某雇用一名外地人为其帮工粉刷房屋。一天,该工人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不慎失手,瓦刀掉在行人赵某头上致其受伤。事发后该工人逃走,身份和地址不明。于是赵某诉至法院。请问郭某是否有责任承担损失?( )
郭某应当承担损失 来源: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多选题]下列命题正确的有哪些?( )
法律意识不是消极地被社会存在所决定
法律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
解析: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法律意识是由社会存在所决定的,同时也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其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虽然法律意识往往落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不必然走在经济发展的后面。C选项表述错误。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必然要借助法律手段,但是由于统治阶级的意志还可以通过政治、政策等法律之外的方式来实现,出于各种原因,统治阶级即便是为了强化统治,也不必然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