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第 18 题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选项中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正确答案 :C
  • 宋某抢夺一女青年钱包(内有人民币2000元),因用力过猛致其摔倒在地身亡。宋某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

  • 解析:[考点]想象竞合犯,连续犯,结果加重犯,情节加重犯

  • [单选题]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正确答案 :B
  •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 [多选题]在A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
  • 正确答案 :AD
  • 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A的设备

    丁依合同保管着A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A拖欠的保管费


  • [多选题]某合资企业的甲、乙两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两股东又签订了一项合同修正案,约定在该合同批准后一年内甲有权以一定的价格向乙回购已经出让的股权。2001年4月1日,股权转让合同以及合同修正案一同获得批准。7月2日,甲提出回购,乙不同意,并告知甲原审查批准机关于2001年6月1日又作出一批复,该批复指出,2001年4月1日批复只是批准股权转让合同,未批准股权回购条款,股权回购时仍需报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CD
  • 甲乙之间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有效,甲可以对乙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

    审批机关2001年6月作出的批复并未设定新的权利义务,法院不应受理甲对该批复提起的诉讼

    甲在2003年8对审批机关2001年6月1日作出的批复提起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期限

  • 解析:

    BCD

      原审批机关于2001年6月1日作出的批复属于“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中的行政确认案件。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第83条规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多选题]某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列明的募集资金用途是环保新技术研发。现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募集资金用于购置办公大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ABC
  • 未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董事会不得实施此项购置计划

    如果股东大会决议不批准,公司董事会坚持此项购置计划,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责令该公司改正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该公司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 [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
  • 正确答案 :B
  • 引渡


  • [多选题]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关于撤销仲裁裁决,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 :C
  •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对于事实清楚的,可以在撤销仲裁裁决的同时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并作出判决

  • 解析:

    C

      【解析】C选项违反了不告不理的诉讼法理。

     


  • [多选题]某甲在一企业工作,试用期未满便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下列各项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C
  • 甲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 解析:

    答案及解析:C 跟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单选题]下列哪一地区的代表不是由选民直接选出?( )。
  • 正确答案 :B
  • 设区的市

  • 解析:「考点」直接选举「解析」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由此可知B项当选。

  • [多选题]王某与保险公司订立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但由于过失,王某向保险公司陈述的事项中有一项有误,对此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有如下四种表述,选出正确的:( )。
  • 正确答案 :ABD
  • 如果王某告知的不实事项非常重要,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王某因过失告知的不实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保险公司对已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如果王某告知的不实事项对保险合同的影响不大,他可以告知保险公司予以更正,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 解析:

       【考点】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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