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公安局副局长甲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10万元现金,允诺释放犯罪嫌疑人,因为局长不同意未成。由于甲并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在退休前利用职务便利为钱某谋取了不正当利益,退休后收受了钱某10万元。尽管乙与钱某事前并无约定,仍应以受贿罪论处 基层法院法官丙受被告人孙某家属之托,请中级法院承办法官李某对孙某减轻处罚,并无减轻情节的孙某因此被减轻处罚。事后,丙收受孙某家属10万元现金。丙不具有制约李某的职权与地位,不成立受贿罪 海关工作人员丁收受10万元贿赂后徇私舞弊,放纵走私,触犯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由于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

题目:关于受贿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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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公元前359年,秦国称内张贴告示,公布了商鞅变法的具体内容。围观民众针对改革内容议论纷纷。对于以下看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乙说这次改革不仅奖励耕织,而且鼓励投机经商,是农业、商业共同发展,对振兴秦国很有帮助,可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 解析:

    B  西周时期的契约制度分为买卖契约和借贷契约。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质”为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为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官府制作,由“质人”专门管理。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卷上;“别”是指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结合题目,这份买卖交易的标的物是五头牛,牛属于较大的物品,所以应该使用教长的契券——剂。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 [多选题]第 40 题 若处罚决定由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以两家名义共同作出,甲歌舞厅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 若甲歌舞厅仅起诉文化局,法院只能通知乙区公安分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甲歌舞厅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被告应为乙区人民政府

  • 解析: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起诉,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由此形成的为必要的共同诉讼。故A的说法正确,D项的说法错误。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23条的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才通知其作为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B的说法错误。本案不存在复议前置情形,C项的说法错误。

  • [单选题]某检察院对陈某、姚某共同诈骗一案审查起诉时,陈某潜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可以对陈某中止审查起诉,对姚某继续审查起诉


  • [多选题]下列哪个选项适用《劳动法》
  • 个人独资企业和其雇用的人员

    某公安局于其聘请的清洁工人

    某包工队招的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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