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审判监督关系

题目:在我国上级人民法院与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是( )。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所以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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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汉朝经济立法的内容有( )。
  • 盐铁专卖

    抑制商业

    加强对外贸易

  • 解析:解析:汉朝的经济立法的内容包括盐铁专卖、抑制商业发展、加强对外贸易 (如丝绸之路的开通)。海禁是清朝时期的经济立法内容。

  • [单选题]判断题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 )
  • 正确

  • 解析:解析:有偿民事法律行为与双务民事法律行为两个概念表述的内容是完全一致的,只是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而产生的不同的概念。有偿民事法律行为与无偿民事法律行为相对应,双务民事法律行为与单务民事法律行为相对应。

  • [单选题]太平天国初期颁布的纲领性法律文件是( )。
  • 天朝田亩制度

  • 解析:解析:《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的革命纲领,1853年在天京颁布。它规定了改革土地制度和其他改革措施。这个制度规定:将天下田依产量多少分为九等,按人口平均分配,不论男女,按年龄都可以分到一份田地。目的是想要建立“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这个纲领突出地反映了广大农民迫切要求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强烈愿望,具有鲜明的反封建性质。因此本题选D。

  • [单选题]首创律例合编新体例的封建法典编纂方式的朝代是( )。
  • 明朝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明朝的立法形式——律例合编体例。从立法状况上看,明朝除了《大明律》、《明大诰》和《明会典》之外,还有“律例”这一立法形式。明朝的“例”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判案依据的典型判例,另一种是单行成例。“例”经过汇编并经朝廷认可,即可上升为有效的法律,从而与《大明律》及《明大诰》一样成为司法审判的依据。“例”比律更具有灵活性。明初“例”不单独使用,而“以类”附人律的正文。明宪宗成化以后,用“例”之风开始蔓延。明孝宗弘治年间,刑部删定《问刑条例》,“例”成为正式的法律,而后开始出现“律”、“例”并行的局面。明神宗万历年间,使将律,例合编为一书,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称为《大明律集解附例》,从而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的先例,并影响了清朝。《大清律集解附例》、《大清律集解》和《大清律例》都是仿照此法典编纂体例编纂而成的.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唐朝没有例,因此,排除A项。宋朝有例,称为“编例”,但是宋朝并没有将律、例合编,因此,排除B项。清朝晚于明朝,因此,排除D项。

  • [单选题]在秦朝,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属于( )。
  • 非公室罪

  • 解析:解析:秦朝的起诉方式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秦朝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子女坚持告诉的,还要给予处罚。选项C不正确;秦朝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官府对此必须受理。选项A、B不正确,唐朝区分公罪和私罪,所谓公罪,就是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类似于现在的渎职罪。私罪指的是“缘公事私自犯者,虽缘公事,意涉阿曲,亦同私罪”,通常指的是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在处罚上,依据犯罪人的动机和罪过,公罪要轻于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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