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该行为违反商业道德,但不违反法律。
题目:啤酒厂在其产品的瓶颈上挂一标签.标签上印在“获1900年柏林国际啤酒博览会金奖字样一个带外文的徽章。事实上,该厂的啤酒产品自1986年才投入市场,也从未得过任何奖项。请问,对这一行为应如何认定?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该行为构成欺诈的民事行为。
D.该行为违反商业道德,但不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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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形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
乙因与单位领导存在矛盾,即擅自对单位在计算机中存储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修改操作,给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严重的混乱
丁为了显示自己在计算机技术方面的本事,设计出一种计算机病毒,并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
[多选题]张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将处罚改为罚款500元,张某可以向哪一(些)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乙县人民法院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张某既可以选择乙县公安局,也可以选择乙县政府作复议机关。一旦选择乙县政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而选择乙县公安局,则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多选题]朴某为韩国人,现在我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民事纠纷涉诉。可以成为朴某诉讼代理人的有哪些?
韩国公民
以律师身份接受朴某委托的韩国律师
中国律师
中国公民
解析:ACD
解析:《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由此可见,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外国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外国驻华华使、领馆可以授权本馆的官员以外交代表的身份为其本国当事人在中国聘请诉讼代理人。所以应当选择A、C、D项。B项错在韩国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多选题]刘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约定将刘某安置到另一小区。刘某迁入新居后,日常生活受到高速公路严重噪声干扰。刘某要求房地产公司解决噪声问题,该公司称高速公路是由市公路局投资建设的,应由公路局解决;公路局称该高速公路多年来一直由市发展公司管理经营,应由发展公司解决;发展公司则称房地产公司选址建房,发生问题应自行解决。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定由房地产公司和发展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法理学有关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房地产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因与刘某之间的协议而加以免除
发展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是基于法律责任的竞合
房地产公司和发展公司承担责任与它们的义务没有直接关系
[多选题]、《法经》法律当中关于惩治赌博行为的法律规定是( )
“嬉禁”
解析:B.“嬉禁”
[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
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解析:C
选项A说法正确。《调解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选项B说法正确。《调解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选项C说法错误。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选项D说法正确。《调解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