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李四
题目: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王五向张三履行债务,现王五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张三有权请求( )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因此,张三应请求李四承担违约责任,选项B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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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甲欠乙1000元钱.同时甲为乙修理机器没备.应得报酬1000元,这两笔债务同时到期,则甲、乙之问的债务可以( )。
抵消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99条规定,抵消的要件包括:(1)须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须双方债务均至清偿期;(3)双方债的标的种类相同;(4)债务依其性质或法律规定属于可抵消的范围。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债务符合抵消的条件。故选B。
[单选题]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解析:B选项A错误,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同于其他法律。C也错误,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国家的约束力,以保障公民权利。D也是错误的,宪法的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性,具有强制性。
[单选题]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可能( )。
有的是主犯。有的是从犯
解析: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共同犯罪中行为人有两人以上,因此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
[单选题]证据按其来源可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
医生魏某转述的被害人在临死前向他讲述的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
解析:传来证据定义的关键信息是:间接获得的证据材料。A项的鉴定结论、B项中的匕首、D项证人的证言都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属于原始证据;只有C项魏某的转述来自于被害人的陈述,是间接获得的,属于传来证据,故答案选C。
[单选题]尽管对于备办酒宴机构的卫生检查程序要比普通餐厅的检查程序严格得多,在报到市卫生主管部门的食品中毒案件中,还是来自酒宴服务的比来自普通餐厅的多。
人们不大可能在吃一顿饭和随之而来的疾病之间建立关联,除非该疾病影响到一个相互联系的群体
解析:选项B丝毫无助于解释题干中表面上的矛盾,倒是能够说明会出现相反的情况。选项C、D与题干中的问题无关。如果选项A为真,则有助于解释题干中表面上的矛盾:因为一个人在吃过一顿饭后病了,会很难在他的病与那顿饭之间建立确切的关联;但如果在举办一个宴会后,所有的(或大多数)参加者都病了,人们就很容易在病与宴会食品之间建立关联,从而向上级主管部门控告酒宴操办者。这就是造成题干中所说的那种现象的原因。故选A。
[单选题]蜿蜒:固定
垃圾:根本
解析:题干中前一个词是连绵词,后一个是同义复合词。A项两个都是连绵词;B项前一个是连绵词,后一个是同义复合词;C项前一个是同义复合词,后一个是连绵词;D项两个都是同义复合词。因此选择B。
[单选题]然而高尔基是人而非神,不能摆脱时代和历史的局限。陈寿朋以史家之笔_______,不为贤者讳,不为尊者隐。
秉笔直书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
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对一年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