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应当由大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题目:三合公司诉两江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两江公司败诉。此后,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在对两江公司财务进行审核时,发现了一份对前述案件事实认定极为重要的证据。关于该案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解析:
C
《民诉意见》第五十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本题中,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因其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大江公司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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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规定的限制
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
被告人可以不出庭
解析:[考点] 简易程序的特点
[多选题]如果张某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理由不成立,但坚持不履行合同,拍卖公司有权采取何种措施?
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后,将该轿车再行拍卖
要求张某支付在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要求张某补足该轿车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时的差价
[单选题]第 37 题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丁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后携款潜逃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解析:根据《刑法》第17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10条)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据此,A项构成骗取贷款罪而非贷款诈骗罪,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175条的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是高利转贷罪。据此,B项构成高利转贷罪而非贷款诈骗罪。B项错误。C项,《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据此,丙公司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C项错误。《刑法》第19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D项中丁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在客观上符合本条第3项的规定。《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金融诈骗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D项中,丁骗取银行贷款而携款潜逃,符合上述第2种情形,可以认定丁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综合以上分析,丁符合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贷款诈骗罪。D项正确。
[多选题]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服装买卖合同,约定单价每件30美元/FOB青岛。乙公司为该货物的运输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对于航行途中发生的下列哪些损失,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运输途中货轮与另一艘船舶相撞造成货损
在运输途中遭遇飓风造成货物全部损失
在装卸时由于一件或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部分损失
[多选题]甲公司在食品上注册"乡巴佬"商标后,与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获五万元转让费。合同履行后,乙公司起诉丙公司在食品上使用"乡巴佬"商标的侵权行为。法院作出侵权认定的判决书刚生效,"乡巴佬"注册商标就因有"不良影响"被依法撤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返还五万元
撤销"乡巴佬"商标的裁定对侵权判决不具有追溯力
丙公司可以将"乡巴佬"商标作为未注册商标继续使用
[多选题]第 30 题 韩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接受被告人范某的委托担任范某的辩护人,韩某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是被法律允许的?( )
为范某作无罪辩护
提出有利于范某的证据和主张
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
解析: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单选题]某仲裁机构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进行裁决后,乙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法院认为乙公司的申请理由成立,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多选题]某县为维吾尔族自治县,依照宪法,关于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人选表述正确的是?
由维吾尔族公民担任主任,其他民族公民可担任副主任
主任或副主任中有维吾尔族公民即可
解析:参考答案:D
随题解析:宪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所以应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