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间接选举
题目:根据《选举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 )产生。
解析:解析:此题考的是有关选举制度的内容。我国在选举中采取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我国选举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在政治体制改革的范畴里,体现民主性的选举制度越来越引起人民的重视,实践中有关选举的问题很多,这往往体现在考试命题中,毕竟考试也不能无视实践。相比较而言,有关人民民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出大的简答题的可能性不是太大,但一些基本的东西应该掌握,每年总是会有一些小题目。与此相关,选举制度与特别行政区部分的内容更应该引起考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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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人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简单的共同犯罪
解析:解析:在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均为实行犯,属于简单的共同犯罪形式。本题的考点是共同犯罪的形式,即共同犯罪的形成、结构和共同犯罪人结合形式的总称。该知识点在考试中反复出现多次,2001年还曾以判断题考查了必要共同犯罪的概念。考生在复习时应当注意区分不同的分类标准,以及学会判断具体案例中共同犯罪的形式,通常以选择题或简答题出现。
[单选题]在我国,司法权只能由专门的机关依法行使。这些机关包括( )。
法院、检察院
解析:解析:由于司法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专属性,故在我国只能由法院、检察院行使。
[单选题]元朝由地方政府颁布的法令法规汇编是( )。
《元典章》
解析:解析:《元典章》是由江西地方政府纂辑的。
[单选题]《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属于( )。
引证罪状
解析:解析:引证罪状是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的罪状。
[单选题]我国《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 )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刑事
解析:解析:本题直接来源于《宪法》第135条。
[单选题]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解析:解析: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渊源,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即根据法的效力来源不同,而划分法的不同形式,如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判例法、习惯法等。在我国,对法的渊源的理解,一般指效力意义上的渊源,主要是各种制定法。据此,选项B所列法的渊源是按法的效力和地位所作的分类,而不是按照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是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法的非正式渊源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据此,选项A表述不正确。国际条约成为法的渊源的前提是该条约为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选项C错在多了“一切”这个定语。根据《民法通则》中“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的规定,政策也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