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相邻权
题目: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根据民法规定,乙所行使的权利为( )。
解析:解析: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地上权又称“借地权”,是指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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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邢某与有夫之妇夏某勾搭成奸,后因某受丈夫责骂,与邢某中断了关系,邢某怀恨在心。一天下午,邢某将夏某骗至自己的住处将其杀害,当晚又潜人夏某家将其丈夫杀害。邢某的行为属于( )。
连续犯
解析:解析: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犯罪。连续犯具有以下特征:(1)实施数个犯罪行为;(2)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3)数个犯罪行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4)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鉴于连续犯只有一个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又具有连续性,在我国一般按一罪处罚。本题案例中邢某基于杀人的故意,连续实施了两个杀人行为,构成连续犯,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正确答案为B。
[单选题]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 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 )。
属地原则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6条的规定,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器或者船舶内的犯罪应该适用中国刑法,即“法律拟制的领域”,这是属地管辖原则的延伸。根据该条第3款规定,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适用我国刑法。德国人甲盗窃行为和盗窃结果都发生在中国的船舶上,因此,属于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的犯罪,应该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予以刑事管辖。
[单选题]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厂房,致3名工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
重大责任事故罪
解析:解析: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失火罪客观上都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都是出于过失。其区别在于:(1)发生的场合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与生产、作业活动具有直接关系,因而危害的是作为公共安全组成部分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作业安全。失火罪一般发生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与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作业没有直接关系,犯罪客体涉及公共安全的诸多方面。(2)犯罪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厂矿、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而失火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
[单选题]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时,代表( )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10
解析:解析:本题直接来源于法律规定,不属于考试指南上列举的内容,仅供考生参考。不过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在指南列举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时有这方面的内容:“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质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