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晓晓的工作决定她需要保持双手清洁

题目:生活中有一些人会去反复检查门窗确保安全,反复洗手以保持干净等。他们明知这是不合理的,但不得不做,重复这种无意义的动作并为此耗费大量时间,这种病症被称为强迫症。晓晓每天反复洗手的次数是一般人的30倍,可据此认为,晓晓患了强迫症。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质疑上述结论?( )

解析:这是一道削弱论证题。论据是:晓晓洗手的次数是正常人的30倍。由此得到了论点:晓晓患了强迫症。而A项说明了晓晓常常洗手并不是因为强迫症,而是因为工作需要,这相当于另有他因。而B、C、D三项均为无关选项,无法削弱。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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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核心技术能力是企业通过特有的技术要素和技能或各种要素和技能的独特的组合来创造具有自身特性的技术,以产生稀缺的、不可模仿的技术资源(包括技术和知识等)的企业能力。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企业核心技术能力的是( )。
  • 联想公司掌握个人计算机的制造技术

  • 解析:注意定义中的关键词"稀缺的、不可模仿的",D项个人计算机制造技术并不属于核心技术能力。

  • [单选题]病毒性肝炎传染源管理不包括:
  • 对患者的分泌物、排泄物可不进行消毒处理

  • 解析:根据病毒性肝炎传染源管理的规定,对患者的分泌物、排泄物、血液以及污染的医疗器械及物品均应进行消毒处理。

  • [单选题]人脑里使人的动作协调准确的是( )。
  • 小脑

  • 解析:大脑向肌肉发放的运动命令和执行运动时从脊髓传来的消息都传入小脑,由小脑对这两种信息进行比较,对运动进行调整,以达到动作协调准确的作用。本题选B。

  • [单选题]根据我国刑法,下列情形构成犯罪的是( )。
  • 甲将一岁的女儿遗弃在公园长椅上,后女孩被冻死

  • 解析:《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甲有抚养女儿的义务,但却将女儿遗弃导致其死亡,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其余三项均不构成犯罪。故本题选A。

  • [单选题]文学院有学生为优秀奖学金获得者。除非各学院有学生为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否则任何学院都不能从学校领取奖学金。计算机学院可以从学校领取奖学金。   由此可以推出( )。
  • 计算机学院有的学生是优秀奖学金获得者

  • 解析:"各学院有学生为优秀奖学金获得者"是"学院能从学校领取奖学金"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即可能存在其他原因而导致学院不能领取奖学金,因此不能推出A项;文学院和计算机学院有可能全部学生都是奖学金获得者,因此可以排除B、D项;计算机学院可以领取奖学金一定是学院有学生为奖学金获得者,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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