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足不出户
题目:市工商、税务、交管、交通、银行、保险等部门在交易市场内现场办公,使客户______便可办成所有手续。
解析:足不出户:脚不跨出家门。近在咫尺:近不过在五六寸至一尺之间,形容离得特别近。直截了当:形容做事、说话不绕弯子。轻而易举:不需要作多大的努力就能办到或对付。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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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至今为止,全国人大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共进行了( )修改.
4次
解析:自1982年宪法施行以来,全国人大分别在1988年、l993年、l999年、2004年以宪法修正案形式对其进行了修改。
[单选题]一位编辑正在考虑报纸理论版稿件的取舍问题。有E、F、G、H、J、K六篇论文可供选择。考虑到文章的内容、报纸的版面等因素,(1)如果采用论文E,那么不能用论文F,但要用论文K;(2)只有不用论文J,才能用论文G或论文H;(3)如果不用论文G,那么也不用论文K;(4)论文E是向名人约的稿件,不能不用。
不用论文J,但用论文K
解析:考查复言命题推理。由(1)和(4)得,用论文E,不用论文F且用论文K。再由(3)得,用论文G。则可由(2)得,不用论文J。而从题干条件无法判断是否用H论文,因此C项正确而D项错误,A、B两项无法判断。题干要求选出一定为真的一项,所以,正确答案是C。
[多选题]社会主义国家采用的共和政体与资本主义国家共和政体的区别是( )。
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不同
阶级本质不同 (⊙o⊙)
政权组织原则不同
人民民主的范围和形式不同
解析:ABCD社会主义的共和政体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并为它服务;而资本主义共和政体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并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服务,因此A正确。社会主义的政权组织形式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本质相适应;而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与资产阶级国家的阶级本质相一致,所以B也正确。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和活动的,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制;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议会制,它是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组织起来的,所以C也是对的。社会主义的民主是新型的民主,即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民主的范围十分广泛,而资产阶级国家只对资产阶级实行民主,是少数人享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管理权利,这样D也正确。
[单选题]替代品:是指功能或用途基本相同的不同种类的商品,在满足消费者需求时可相互替代,它们之间互称为替代品。
最近猪肉不断涨价,有一部分主妇买牛肉、鸡肉等其他肉类作为替代
解析:题干定义中的关键点是“功能或用途基本相同”“可相互替代”,选项A、C的商品的功能或用途不同,所以不属于互为替代品;选项D商品本就是同一商品只是外观不同,不符合可相互替代的要求,也不属于互为替代品。故本题选B。
[多选题]依法立法要求( )。
保证宪法具有最高地位和最高效力
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违宪 (⊙o⊙)
一切效力低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效力高的规范性文件相矛盾
解析:依法立法是“有法必依”的一个方面,它要求:保证宪法具有最高地位和最高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违宪;一切效力低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效力高的规范性文件相矛盾。
[单选题](1)中场才至 (2)一人独往(3)久等不来 (4)约好看电影(5)电影已开演( )
(4)—(3)—(2)—(5)—(1)
解析:本题讲述的是两人约好看电影,一人先到,久等另外一人不来,只好自己独自前往,到达影院时电影已经开演,直到中场时分,另外一人才到。因为久等不来才会出现一个人独往的状况,(3)排在(2)前面。中场才至,说明电影已经开演了,(5)排在(1)前面。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决定特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特赦
解析:B根据《宪法》第67条第17项的规定,决定特赦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的职权。所以B项是正确的。
[单选题]贾某为牟利,在其所在乡的各村采集血液,然后卖给血站。某医院多名患者因输了贾某采集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以致感染严重疾病。贾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
解析:本题容易混淆的是A项和B项。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是指违反血液制品管理法规,未经有关机构许可,擅自采集、供应血液,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是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故本题应选A。
[单选题]唐朝将“六赃”犯罪中的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称为( )。
坐赃
解析:D唐律首次将六种非法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归纳到一起,冠以“六赃”之名。据《唐律疏议?杂律》规定:“赃罪正名,其数有六,谓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并坐赃。”可见,“六赃”罪包括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和坐赃六种犯罪。其中,除了强盗、窃盗外,都是官吏所犯的赃罪。凡是犯“六赃”罪的,处刑较重。“受财枉法”,是指“受有事人财而为曲法处断”的行为,即官吏收受当事人贿赂而利用职权曲法枉断,为其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为其开脱罪责。“受财不枉法”,是指“虽受有事人财,判断不为曲法”的行为。“受所监临财物”.是指“监临之官不因公事而受监临内财物”的行为.一般是主管官员私下接受所监管的吏民的财物。“强盗”,是指“以威若力而取其财”的行为,即以暴力或暴力威胁而取他人财物。“窃盗”是指“潜形隐面而取”的行为,即秘密占有不属于自己的官私财物。“坐赃”,《唐律疏议》解释道:“然坐赃者,谓非监临主司,因事受财,而罪由此赃,故名日坐赃致罪。”即非监临官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本不当得的财物。可见.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