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某医院将甲之子与乙之子抱错,10年后发现 某扩印部将丙丁结婚照的底片丢失 某人冒用明星庚的姓名演出获利
题目: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 )。
解析:解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在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1)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和利益,具体包括法定具体人格权、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和身份权。(2)死者的人格利益。(3)对物的侵害。主要指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损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侵害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的,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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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
债权
解析:解析: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而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都是支配权。
[多选题]甲为了购房向银行贷款,甲提供自己的一辆轿车作为抵押。同时,乙为了担保甲到期还款,也提供一辆轿车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丙为甲的还款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甲到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则( )。
银行应当先就甲提供的轿车实现抵押权
如果甲提供的轿车不能弥补银行贷款数额,则银行应当先行要求乙承担担保责任
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在既有人的担保,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注意:第一,在当事人对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的关系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按照约定实现。第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担保物权。第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当事人进行选择。第四,对同一债权,债务人、第三人均提供了物的担保,同时又有另外的第三人提供人的担保的情形下,债权人应当先行使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再行使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最后行使人的担保,否则,保证人享有抗辩权。
[单选题]下列方法中,不属于法律解释的方法是( )。
理论解释
解析:解析:法律解释的主体从根本上说只能是国家机关,它做的解释也是规范性解释而不是任意解释,与一般的按照法学理论对法律的讲述、评议(也可称为解释法律)有本质不同。理论解释只能算解释法律,而不是法律解释。
[单选题]财产租赁合同没有期限限制。
错误
解析:解析:我国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