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两者法律本质相同

题目:下列关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解析: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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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体系解释也称( )。
  • 逻辑解释

    系统解释

  • 解析:解析:体系解释是指将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或整个法律体系中来对之进行解释,也可称为系统解释、逻辑解释。

  • [单选题]对犯罪的人适用刑罚,对守法公民的作用是( )。
  • 教育作用

  • 解析:解析:对犯罪的人适用刑罚,对守法公民也有教育作用。这种教育作用不是警戒,而是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使广大人民群众从具体案件中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对其惩罚的必要性,从而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人民群众是预防犯罪的主体,而不是预防犯罪的对象。

  • [单选题]所有权人可以在所有物上设定抵押权体现了所有权的( )特征。
  • 归一性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所有权的特征。所有权具有全面性、整体性、弹力性、排他性和恒久性等特征。全面性是指所有人在法令限制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所谓全面支配,是指对标的物得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种支配行为,而不受任何法令以外的限制。全面支配性,是所有权最基本的法律特性。整体性又称单一性,是指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种权能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所有人对于标的物有统一的支配力。弹力性又称为归一性,是指所有权内容可自由伸缩。例如:所有物之上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类型,使得所有权在行使上受到限制。但当抵押权消灭后,所有权又恢复圆满状态,这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排他性又称独占性,是指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非所有人不得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恒久性又称永久存续性,是指所有权不因时效而消灭,也不得预定其存续期间。综上分析,A项是正确答案。B项、C项和D项均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

  • [单选题]缓刑考验期限的计算从
  • 判决确定之日起


  • [多选题]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相比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享有的时间不同

    享有的范围不同

  • 解析:AB

  • [单选题]李某到王家盗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忽听到屋外有多人脚步声,只好仓皇逃走。李某的行为属于( )。
  • 犯罪未遂

  • 解析:解析:首先,李某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行为(在王家翻箱倒柜),而不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因此,李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预备。其次,李某最终未能达到盗窃的目的,其原因是因为听到屋外有多人脚步声这一外在因素,而不是自动放弃盗窃,因此,他的行为也不属犯罪中止。再次,李某最终没有实现盗窃的目的,未盗取有关财物,所以不构成犯罪既遂。李某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在此过程中,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因素(有多人的脚步声),使其不敢继续实施盗窃行为,这属于犯罪未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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