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题目: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解析: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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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第 53 题 如果是砖窑厂构成了强迫职工劳动罪,则在判处刑罚时:(  )
  • 不对砖窑厂判处罚金,对李某不追究刑事责任,对龙某判处刑罚

  • 解析:根据《刑法》第244条的规定,单位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刑法修正案(八)》虽然修改了《刑法》第244条,对单位构成强迫劳动罪采用了双罚制,也处罚单位,但此案件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生效前,所以《刑法修正案(八)》对此案不适用,这也是本题暗含的一个考点。本案中,李某虽然是砖窑厂法人代表,但是砖窑厂已经承包给龙某,李某不参与任何经营行为,龙某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不应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而应追究龙某的刑事责任。

  • [单选题]下列关于英国宪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英国宪法属于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并无文字记载

  • 解析:

    「考点」英国宪法「解析」成文宪法与柔性宪法分属不同分类,要注意对二者的理解。因此,"并无文字记载"是错误的。


  • [多选题]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瑞士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该案涉及的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该案涉及的离婚条件适用中国法律

    涉及该案的财产分割应适用中国法律


  • [多选题]法庭审理活动结束后,下列哪些人员应当在法庭审判活动笔录上签名?
  • 主持本案审判的审判长丙

    本案书记员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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