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题目:行为人为防止、制止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其损害( )。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民法,如果紧急避险的险情的发生归因于人的行为或者管理下的物件或活动,则应由该行为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这个人可以是避险人、受害人、受益人或者其他人。而如果险情的发生归因于自然力,避险人原则上不负民事责任。而他人因为保护受益人利益而使自己遭受损害时,应根据公平原则,由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故 B、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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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持刀致人死亡的一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 )
错误
解析:解析:持刀致人死亡的情况非常复杂,并非一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等等。
[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下列关于该法律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从法的部门角度看,该法律属于行政法部门
[单选题]在抗日民主政权后期制定的各种宪法性文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 )。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解析:解析:在抗日民主政权后期制定的各种宪法性文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的制定时间都是抗日战争前期。《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是在解放战争期间制定的。
[单选题]曹魏政权教授法律,培养司法官吏的司法机构是( )。
律博士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曹魏政权的特殊司法机构。曹魏政权在中央司法机关中设律博士,以教授法律、培养司法官吏为职责。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司法机构基本沿用汉制,中央司法机关仍为廷尉,北齐将廷尉改为大理寺,以大理寺卿为最高长官,并扩大了编制。北周政权垂涎于周朝天下八百载,故将大理寺改为秋官大司寇,后又被隋朝改回大理寺的名称。因此,排除B项和C项。尚书台为西晋政权首设,该制度为隋唐时期尚书省的渊源。尚书台不是司法机构,而是行政机构,因此,排除D项。
[单选题]某甲在交通肇事后见前后无人,便驾车逃逸,致被害人因伤重未及时救治而死亡。某甲的行为应当定为( )。
交通肇事罪
解析: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而致人死亡的,仅定交通肇事罪,而将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作为量刑的一个从重处罚情节,不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