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③—④—①—⑤—②

题目:①内容提要②参考文献③标题④作者⑤正文

解析:这是考查一篇论文的各个元素,首先是标题,其次是作者,接下来是内容提要和正文,最后是参考文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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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一个社会的婴儿死亡率是其整体健康状况的公认标志。尽管美国某些地区的婴儿死亡率比许多发展中国家高,但美国整体比率一直在下降,但是这种下降并不一定说明:平均说来,美国现在的婴儿在其出生时比以前更健康了。
  • 大多数早产和低出生体重的婴儿都需要在医院内住较长的时间,而美国在这方面已发展并具有非常精湛的技术

  • 解析:79.C【解析】C项正确。大多数早产和低出生体重的婴儿都需要在医院内住较长的时间,而美国在这方面已发展并具有非常精湛的技术。如果这样,那并非是美国的婴儿在出生时比以前健康了,而是由于医术的高明和仪器的先进使得整体比率下降了。

  • [单选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2010年我国森林覆盖率未达到20%

  • 解析:1.A【解析】2009年我国完成造林882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0. 36%。

  • [多选题]人的教育活动和动物的“教育”活动的本质区别是().
  • 社会性

    意识性

  • 解析:AD【解析】教育是有目的、有意识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这是教育区别于其他事物和现象的根本特征.

  • [单选题]王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王某有积极退赃并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又查获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又犯交通肇事罪.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
  • 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 解析:30.A[解析]《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f1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根据《刑法》第76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故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犯交通肇事罪,不应当撤销缓刑.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可见累犯要求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而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故不成立累犯.故A项正确.

  • [多选题]孙某因强奸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第3年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做法对孙某不能适用?( )
  • 假释

    缓刑

  • 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孙某构成累犯。而又依据本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即累犯不适用假释。对于减刑和暂予监外执行都没有此限制。

  • [单选题]根据上表,我们可以推算出2001年广州市第二产业的产值约为( )。
  • 1134亿元

  • 解析:根据材料可列式为2674×(1-3.6%一54%)=1134(亿元),故选A项。

  • [单选题]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其根本目的是为了( ).
  • 保证人民充分当家做主的权利

  • 解析:16.C[解析]本题应抓住关键词“根本目的”,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保护他们的利益,因此C正确;A不是根本目的;B是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D项中维护社会稳定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

  • [多选题]有关危害行为,正确的说法是( )。
  • 它是犯罪的客观方面三个基本要件之一

    它可分为两种基本形式.即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是指行为人用积极行动实施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不作为是指负有特定义务实施某种行为而又能履行这种义务的人消极地不履行义务而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

  • 解析:41. ABCD(解析】危害行为有多种多样,刑法理论上根据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将众多的危害行为分为两种基本形式:作为与不作为。作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即 “不当为而为之”。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为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即“当为而不为”。

  • [单选题]英法百年战争开始和结束的年代是( )。
  • 1337—1453年

  • 解析:百年战争是指英国和法国,以及后来加入的勃艮第,于1337年至1453年间的战争,是世界最长的战争,断断续续进行了116年,百年战争中,发展出不少新战术和武器。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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