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犯罪未遂
题目:张某从邻居男孩小莫手中骗得房门钥匙一把,即做了模压并仿制,后还了钥匙。一日张某拿着仿制的钥匙去小莫家企图开门行窃,因钥匙仿制不准,未能得逞,准备回家加工后继续作案,此时被人抓获。张某的行为属于( )。
解析:解析:《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本题中可以看出,张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因为其本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其行为符合犯罪未遂的特征。故C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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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下列犯罪形态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 )。
牵连犯
想象竞合犯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在四个选项中,只有牵连犯、想象竞合犯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
[多选题]法的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法的要素,具有一定的特点,下列关于其特点的阐述正确的有( )。
法的原则能够在很长的时间和较大的范围对人们的行为起指导作用
法的原则覆盖的领域较法律规范广
法的原则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其确立需要较长的时间
法的原则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
解析:解析: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原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曲此可见,法律原则能够在很长的时间和较大的范围内对人们的行为起指导作用,A项正确。法律原则覆盖的领域较法律规范广,B项正确。法律原则是从大量的规则和社会事实中抽象而来的,具有稳定性,其确立自然需要较长时间。法的原则根据产生的不同基础,可分为政策性原则与公理性原则。
[单选题]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 )。
具有中国国籍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公民和国籍。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若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
[单选题]刑罚的目的是( )。
预防犯罪
解析:解析:刑罚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罚、适用刑罚和执行刑罚所预期达到的效果。我国刑罚的目的,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字:预防犯罪。所谓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特殊预防,就是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所谓一般预防,就是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警戒社会上不稳定分子,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我国刑法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是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对任何一个犯罪人适用刑罚,都包含着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目的。
[单选题]“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刑事立法方针,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新民主主义的刑事立法原则,该立法原则是在( )时期提出的。
解放战争时期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解放战争时期的刑事立法原则。解放战争时期,刑事立法原则获得了重大发展。当时明确规定了“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方针。这一方针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新民主主义刑事立法原则。所以,D项是正确答案。
[单选题]1月2日,甲托运了一批货物。1月4日,甲和乙达成了买卖托运货物的协议。1月5日,货物因山体滑坡全部毁坏。该货物的损失应当由( )承担。
乙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一般而言,标的物自交付时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本题中,只要确定了标的物交付的时间,风险转移就容易判断了。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可见,本题只要确定了合同成立的时间,就可以判断出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的时间。本题中,合同成立于1月4日,那么风险的转移就从1月4日开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1月4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综上分析,乙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和C项。山体滑坡属于不可抗力,承运人据此免责,即承运人不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因此,排除D项。
[多选题]法的规范作用可以概括为( )。
指引作用
预测作用
评价作用
解析:解析:因为法的作用对象有行为和社会两部分,所以法的作用可以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对于人的行为的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法对于社会关系的作用。根据法的规范作用的不同对象,即不同的行为,法的规范作用可被分为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A项法的社会作用是与规范作用共同构成法的作用的两部分内容。
[多选题]唐律“十恶”中的“不孝”罪主要包括( )。
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
祖父母、父母在而“别籍异财”
解析:解析:唐律“十恶”中不孝罪主要包括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等犯罪。因此BC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