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甲为乙做了一套衣服,因乙不支付手工费而留下该衣服,现甲主动将衣服返还给乙

题目:权利人的下列行为中,产生抛弃物权法律效力的是( )。

解析:抛弃不动产要向登记机关为意思表示,并进行登记,抛弃质权和留置权要向受益人为意思表示,并交付该动产。A项中甲的房屋为不动产,若要产生抛弃物权法律效力则须到登记机关登记;B项,甲将自己的鞋子扔在自家房子的角落里,不能被视为抛弃;而D项,甲虽然通知乙放弃了质权,但是并没有将电视机还给乙,所以也构不成法律效力。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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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了一房屋买卖合N,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卖给乙。该合同属于( )。
  • 附始期的合同

  • 解析:C[解析]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始期的合同和附终期的合同。题干中甲乙约定甲父死亡,甲将房屋卖给乙,则甲乙之间开始生效。故C项正确。

  • [单选题]如果把实际情况比作“地形”,理论就是“地图”。当实际情况发生很大变化的时候,我们不要期望按照“地图”来修正“地形”,而只能是根据“地形”来矫正“地图”.”…。根据“地形”来矫正“地图”的哲学依据是( )。
  • ②③④

  • 解析:根据“地形”来矫正“地图”说明了物质决定意识,因此我们要按照客观规律来办事.一切从实际出发。(②③④)符合。题意中没有强调意识的能动作用,①不符合题意 因此,正确答案为B。

  • [单选题]王某的生父及与王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先后死亡,王某( )。
  • 既能继承生父的遗产,又能继承继父的遗产

  • 解析:C【解析】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子女继承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其同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为C。

  • [单选题]关于该省在农业发展方面的叙述,正确的是( )
  • ②④

  • 解析:东北地区荒地面积广大,但是对于沼泽地而言为了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应该予以合理的保护,并且积极进行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地,而不是再继续开垦。本区气候冷湿,耕地分布区大部分为湿润地区。

  • [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但无权改变

  • 解析:根据《宪法》第62条第11项的规定,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故A项表述错误。全国人大与国务院非领导关系。故B项表述错误。根据《宪法》第67条第8项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但不能改变。故C项表述错误。根据《宪法》第104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大的不适当的决议,但无权改变。故选D项。

  • [单选题]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交货,货到一个月内付款。交货期届至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甲可行使( )。
  • 不安抗辩权

  • 解析:C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安抗辨权。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这表明该合同是双务合同;约定甲先交货,乙后付款,这表明甲负有先履行义务;后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这表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根据以上条件,甲可以依法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故C项符合题意。在本题中,如果甲没有交货却要求乙付款,乙享有先履行抗辩权;如果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甲提出履行,乙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乙提出履行时,甲亦同。如果甲已经交货,乙到了付款期限而不付款,却把资产转移,这时甲可以行使撤销权。综上分析,A、B、D项不符合本题要求。

  • [单选题]诚如人们时下习惯于用“双刃剑”来描述全球目前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一样,基因技术的发展,同样也未逃出科学进步与传统道德相互冲突的困局,而最近发布的有关基因的两则新闻,正是这一困局的最具有代表性的体现。
  • 发展中的基因技术


  •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 )属于一般人格权。
  • 人格尊严权

  • 解析:ABC都属于具体人格权,只有D项属于一般人格权。此外,还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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