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正确
题目:法的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 ( )
解析:解析: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整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它是经过法的规范作用而产生的。与法的规范作用不同,法的规范作用是基于法的规范性特性,即根据法是一种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这一基本事实进行考察的;其作用对象是人的行为,它是一切法所共同具有的;而法的社会作用则是基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实效进行考察的,其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并依不同的类型、不同的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而形成差别。规范作用是社会作用的手段,社会作用则是规范作用的目的,规范作用具有形式性和表象性,而社会作用则具有内容性和本质性。实现规范作用的前提是颁布法律,即把法律告诉人们,法就能发挥规范作用;而实现社会作用的前提是法律被运用,被实施,主要通过人们的法律行为或产生一定的法律关系。因此法的社会作用也可以说就是法律目的的实现,即法的实际目的。故本题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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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
定情信物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让与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之一就是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记名股票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自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因此,排除A项。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权的客体,善意取得适用的客体仅限于物,即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物,而对于知识产权的客体,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因此,排除B项。大熊猫属于国家专有财产,对于国家专有财产,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因此,排除C项。定情信物属于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
[单选题]《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一部( )。
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政府组织法
[单选题]在所附条件不成就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继续有效
解析:解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解除条件的作用在于使民事法律行为解除效力,即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时即行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解除。所附条件不成就,自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继续有效。故C是正确的。
[单选题]由消灭封建剥削改为减弱封建剥削程度和减租减息为中心的土地立法原则确立于( )。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