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甲、乙双方约定:若至今年8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这一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称为( )。
  • 正确答案 :C
  • 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 解析:解析:题干中,“至今年8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是未来不可确定的事实,故为条件而非期限。由于约定的是若条件成立,则租赁关系生效,故该条件为延缓条件。而该条件是以甲公司的建筑设备有富余的发生为内容,为肯定条件。故此题中的民事法律行为是附肯定延缓条件的行为。

  • [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
  • 正确答案 :A
  • 遗赠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单方法律行为的认定。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与双方法律行为相对应而言。遗赠是遗赠人用遗嘱的方式,将财产无偿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立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遗赠人用遗嘱表明了遗赠的意思,在遗赠人死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不仅仅要求赠与人交付标的物,还要求受赠人接受标的物,因此属于双方法律行为。注意赠与和遗赠在这方面的差别,切忌混淆。可见,排除B项。委托和保管都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因此,都属于双方法律行为,排除C项和D项。

  • [单选题]“质剂”是西周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形式。 ( )
  • 正确答案 :A
  • 正确

  • 解析:解析:“质剂”是适用于买卖关系中的契约形式。其中“大市以质,小市以剂”。质剂是长短不同的两种契约券书,凡人口、牲畜之类的大宗交易谓之“大市”,使用“长券”即质;而器具、珍异之类的小宗交易则称为“小市”,使用“短券”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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