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违法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
  • 正确答案 :A
  • 该行为在法律上被确认为违法

  • 解析:「考点」违法行为的概念。「解析」违法行为构成要素中,违反法律即在法律上被确定为违法是前提和基础,其他要素都是基于这一要素而存在的。如果不满足这一要素,违法行为就不称其为"违法"行为。这也就是"法未禁止不为非"的原则。因此,A为应选项。

  • [单选题]亚金索地区是位于甲乙两国之间的一条山谷。18世纪甲国公主出嫁乙国王子时,该山谷由甲国通过条约自愿割让给乙国。乙国将其纳入本国版图一直统治至今。2001年,乙国发生内乱,反政府武装控制该山谷并宣布脱离乙国建立"亚金索国"。该主张遭到乙国政府的强烈反对,但得到甲国政府的支持和承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C
  • 上述18世纪对该地区的割让行为在国际法上是有效的,该地区的领土主权目前应属于乙国


  • [多选题]为了体现“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的基本原则,《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规定了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的任职条件,下列表述错误的有哪些?
  • 正确答案 :ACD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由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

  • 解析:

    ACD
    【考点】本题考点是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的任职条件。
    【解析】由于香港和澳门的历史和现状都有很大抵不同,香港有将近700万人口,而澳门人口总数不到50万,为了真正实现“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的任职条件作了不同的规定。对于选项A、,《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可见选项A、是错误的,缺少“在外国无居留权”这个条件。对于选项B,《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可见选项B是正确的。对于选项C,《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6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可见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职资格中并没有“在外国无居留权”这个构成要件,所以选项C不正确。对于选项D,《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第1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可见选项D多了“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这个条件,所以也是错误的。


  • [单选题]张某因打伤李某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不久,受害人李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判决拘役2个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B
  • 如果在法院判决时张某的行政拘留已经执行完毕,则对其拘役的期限为一个半月


  • [多选题]关于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正确答案 :ABCD
  • 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军人,也可以是非军人

    如果有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的行为,但未达到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程度的,不构成犯罪,可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本罪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而不追究一般参与者

    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前者侵犯的对象是军事禁区,后者则是非国家机关工作区、学校、科研单位

  • 解析:参见《刑法》第371条第1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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