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出于一个故意或过失,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属于( )。
  • 正确答案 :C
  • 想象竞合犯

  • 解析:解析:牵连犯的特征是: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了两个以上行为,触犯数个不同的罪名;吸收犯的特征是: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了数个犯罪行为,其中一个不具有独立性的行为被另一行为吸收;想象竞合犯的特征是: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罪过,实施了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不同的罪名;继续犯的特征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行为,触犯一罪,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因此,出于一个故意或过失,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 [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法律监督的表述,正确的有( )。
  • 正确答案 :AC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

    各级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成为我国法律监督的主体

  • 解析:解析: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由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两大系统构成。在国家监督又可以分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在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监督中的专门行政监督,是行政系统内部的专门监督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政策和命令等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监督,具体包括行政监察监督、行政复议监督和审计监督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监督的主体,而不是专门的法律监督的主体。国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机关,而社会监督是以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公民为主体进行的监督,但社会监督并非无权监督。因而,各级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成为我国法律监督的主体。

  • [单选题]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情形是( )。
  • 正确答案 :A
  • 行人抢救落水儿童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无因管理之债的认定。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行人抢救落水儿童,行人原本与落水儿童并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救助义务,但是受益人却因此得救,这属于无因管理行为,依法在行人和儿童的监护人之间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所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占有他人抛弃之物,构成先占,先占导致拾得人取得他人抛弃之物的所有权,在此情形下,拾得人对拾得物的管理行为,是对自己物品的管理,而不是对他人事务的管理,自然谈不上产生无因管理之债。因此,排除B项。行为人实施无因管理行为,针对的是特定人,而不是不特定的人,打扫公共场所虽使多人受益,但这种受益针对的不是特定的人,不能构成无因管理。因此,排除C项。无因管理行为针对的事务必须是合法事务,因此,排除D项。

  • [单选题]以下事由中能够中断诉讼时效的是( )。
  • 正确答案 :D
  • 权利人申请调解但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申请调解属于起诉的范畴,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间即重新起算。但是,对权利人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予以驳回,以及权利人起诉后自动撤回的,均不中断诉讼时效。因此,ABC是错误的,只有D是正确答案。

  • [单选题]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建立在不同的生产关系基础上,但对杀人罪、贪污罪、渎职罪等的规定却是相同或相近的,这说明
  • 正确答案 :B
  • 不同的经济基础可以产生相同的法律形式、结构和若干规定


  • [单选题]“凡权力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这句名言是出自下列哪个文件?( )
  • 正确答案 :B
  • 法国《人权宣言》


  • [单选题]甲因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决定杀乙。某日,甲把乙引到家中,将一瓶安眠药(50片)掺入咖啡让乙喝下。乙在甲的床上昏睡,甲离家到附近一座山上打算自杀。甲在山上犹豫、徘徊了一昼夜,心生悔意,急忙回家,发现乙已经被人送往医院抢救,未死。甲大喜过望。对甲,( )。
  • 正确答案 :C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解析:解析:甲犯故意杀人罪,属结果犯,由于被害人没有死亡,因此,是故意杀人未遂。根据《刑法》第23条第2款,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首先应当注意认真审题,其次应当掌握对未遂犯的处罚原则。复习时,考生应注意总结归纳。选项D是对于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的处罚原则,选项B是对预备犯的处罚原则。那么,对于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如果不能准确回答,请考生多加注意,这些都是考试的重点,具体答案可参见《刑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

  • [多选题]以下情况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 )。
  • 正确答案 :ABC
  • 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

    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

    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

  • 解析:解析: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构成事前所通谋的犯罪的共同犯罪。

  •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电器商场,效益不佳,已欠债2万元。三人经协商一致邀有经营能力的丁加入到合伙之中,丁在被告知合伙经营状况后出资加入其中,并以合伙人的身份参与经营。两年后,该电器商场因故停业。对丁入伙前电器商场对外所欠的2万元债务,依法应当( )。
  • 正确答案 :B
  • 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连带责任

  • 解析:解析: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选B项。

  • [单选题]汉朝把起诉称为( )。
  • 正确答案 :A
  • “告劫”

  • 解析:解析:汉朝起诉形式分两种:当事人或其亲属直接到官府控告;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前者相当于今日的“自诉”,后者相当于今日的“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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