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大中刑统》 《大周刑统》
题目:在体例上,《宋刑统》主要取法( )。
解析:解析:《宋刑统》的体例编排形式是“以律统类”,其直接的体例渊源是唐末的《大中刑统》和后周的《大周刑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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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按照刑法规定,下列哪种情况,刑法没有溯及力?( )
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刑法认为犯罪
解析:解析: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根据该规定,对于选项B、C、D,刑法有溯及力,应适应现行刑法;而对于选项 A,刑法就没有溯及力。
[多选题]以下属于宋太祖时“务限法”规定的大理寺断案内容的是( )。
大事限三十日
中事限二十日
小事限十日
解析:解析:“务限法”是农务繁忙季节中停止民事审判的制度。“务”指农务。规定每年二月初一日“入务”,即开始进入农忙季节,直到九月三十日止,属于“务限”期,在“务限”期内州县官府停止受理有关田宅、婚姻、债负、地租等民事案件。限满之日即十月一日,称“务开”,方可受理审判上述民事诉讼,直至次年人务日为止。刑事审判方面,宋太祖时规定大理寺断案,大事限三十日,中事限二十日,小事限十日;刑部大事限十五日,中事限十日,小事限五日。太宗时把大理寺的大事期限缩短为二十五日。地方审判机关,大事限四十日,中事限二十日,小事限十日,过限者罚。
[多选题]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有(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解析:解析: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务院要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但是不需要报告工作。而宪法中没有规定国家主席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的规定。故A、C项正确。
[单选题]下列选项属于刑法中的犯罪行为的有( )。
甲诱使自家养的恶犬将邻居咬成重伤
解析:解析:犯罪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犯罪行为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在客观上是人的具体行为,排除“思想犯”;(2)在主观上是在行为人的意识或者意志支配之下;(3)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A选项中甲的行为不是在其意志支配之下的,因而不是犯罪行为。B选项中甲女属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甲女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C项中甲属“思想犯”,其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只有D项符合犯罪行为的特征,D为正确选项。
[单选题]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 )。
保证人和债权人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和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合同作为主债务的担保方式,属于从合同。保证合同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签订,并采取书面形式。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而债务人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因此,A项、C项和D项均应排除。
[单选题]刑罚只能由( )代表国家适用。
人民法院
解析:解析:刑罚适用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我国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