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城市基层人民政府
题目:依照法律规定,城市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是
解析:
我国的基层政权包括农村基层政权和城市基层政权两部分。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在农村,是指乡、民族乡、镇一级;在城市,是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一级。为了便于行政管理,我国城市基层政权一般设有自己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从组织机构上说,我国的基层政权是指乡、镇、民族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以及市(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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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依《对外贸易法》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我国根据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相关的待遇,关于此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市场准入
国民待遇
解析:【考点】我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给予他方的待遇
[多选题]下列关于在国际双保理的各方法律关系说法中,正确的有:( )
在出121商与进121商之间是货物买卖合同关系
在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之间是根据出口保理协议建立的一种合同关系
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是相互保理合同关系
在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是一种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解析:【考点】国际双保理中的法律关系
[多选题]第 80 题 下列哪些事项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 )
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包括: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故ABCD曲说法均正确。
[多选题]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
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解析:D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资格及其财产份额的继承。《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A项正确。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原来的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因此,B项正确。如果合伙协议事先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那么李某不能成为合伙人,只能要求退还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C项正确。另外,李某是否愿意取得合伙人的资格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替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不需要等到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另外,即便是本人愿意也需要其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可以实现。因此,D项错误。
[单选题]张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10%的股份,关于张某的权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张某有权查阅公司会计帐簿,公司不得拒绝
解析:《公司法》第34条、第40条、第41条。
[多选题]第 40 题 对某企业提出的赔偿请求,下列有关撤销请求和赔偿请求说法不正确的是:( )
人民法院应一并立案和审理
人民法院应分别立案、分别审理
人民法院应一并立案,但可以分别审理
解析:《行政赔偿规定》第28条。
[多选题]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人民主权原则
基本****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
法治原则
解析: A.人民主权原则
B.基本人权原则
C.权力制约原则
D.法治原则
正确答案:A,B,C,D
[单选题]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
[多选题]请回答 94~97 题。 (一)
甲将公款挪用给乙使用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甲携带30万元公款潜逃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对甲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实行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