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法人与其成员在人格上是彻底分离的,但合伙与合伙人在人格上则没有完全分离。( )
解析:法人以自己拥有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成员对此不承担责任,但合伙人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法人与其成员在人格上是彻底分离的,但合伙与合伙人在人格上则没有完全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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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禁止步行者闯红灯的规定没有任何效果。总是违反该规定的步行者显然没有受到它的约束。而那些遵守该规定的人显然又不需要它,因为即使不禁止步行者闯红灯,这些人也不会闯红灯。
它没有考虑到上述规定是否会对那些偶尔闯红灯但不经常闯红灯的人产生影响
解析:评价型题目。题干由“总是违反该规定的步行者显然没有受到它的约束,而那些遵守该规定的人显然又不需要它”得出“禁止步行者闯红灯的规定没有任何效果”的结论。题干论据只提到总是违反该规定的人和遵守该规定的人,没有考虑到偶尔闫红灯但不经常闯红灯的人,D项指出了论证中的漏洞。故答案选D。
[单选题]乙地PAR值高于甲地的主要原因是( )。
云雨少
解析:乙地位于内蒙古高原,属半干旱和干旱地区,降水少云量少,日照时间长。
[单选题]个体工商户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劳动者。其特征不包括( )。
个体工商户登记自由
解析:个体工商户的特点包括: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劳动者;个体工商户业主须亲自经营;个体工商户须依法登记;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经营。
[单选题]某单位组织职工游览上海世博园。所有参观沙特馆的职工都未能参观德国馆。凡参观沙特馆的职工也未能参观日本馆。有些参观丹麦馆的职工参观了德国馆.有些参观丹麦馆的职工参观了日本馆,有些参观丹麦馆的职工参观了沙特馆。
有些参观了丹麦馆的职工既没有参观德国馆。也没有参观日本馆
解析:考查直言命题推理。由题干“所有参观沙特馆的职工都未能参观德国馆。凡参观沙特馆的职工也未能参观日本馆”得,参加德国馆的职工可能参观日本馆,参观日本馆的职工可能参加德国馆.故A、B两项无法得出;由“有些参观丹麦馆的职工参观了沙特馆”和“所有参观沙特馆的职工都未能参观德国馆,凡参观沙特馆的职工也未能参观日本馆”得出C项正确;D项说“所有”,不能得出。故答案选C。
[单选题]下列与册封给西藏领导人称号及设立管理西藏的大臣的行为分别对应的皇帝是( )。
③②①——雍正、康熙、顺治
解析:1653年顺治帝赐予五世达赖“达赖喇嘛”封号,1713年康熙帝赐予五世班禅“班禅额尔德尼”封号,1727年雍正帝设置驻藏大臣,故选C。
[单选题]1860年至1890年,美国由于不合理地过度开发西部处女地9000万公顷,大片焚烧草原,盲目垦荒,导致发生了1934年5月震惊世界的沙尘暴,当时大气含尘量每立方公里高达40吨,3亿多吨土壤被卷人大西洋。这一年美国毁掉耕地4500万亩,16万农民倾家荡产,逃离了西部大平原。这段文字的中心论点是( )。
人类不注意与自然和谐相处,会导致生态环境失衡,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惩罚
解析:该文段以美国为例,讲述其不合理地开发西部处女地,导致震惊世界的沙尘暴,16万农民倾家荡产,逃离西部的事实。意在告诫人们,应该和大自然和谐相处,保护好生态环境,否则会遭到大自然的无情惩罚。本题选A。
[单选题]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 ).
社会主义司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原则是指司法上的平等,而并非立法上的平等。
[单选题]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期限为l年,这一年属于( )。
除斥期间
解析:D[解析]撤销权是指在合同中,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这里的1年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问。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