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选题]关于司法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 正确答案 :ACD
  • 司法的依据主要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当代中国司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中的"法律"则需要作广义的理解

    司法权不是一种决策权、执行权,而是一种判断权

    当代中国司法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单选题]遗产认定无主后,张某的儿子依法对财产提出请求,主张继承其父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 正确答案 :B
  • 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 解析:B。本题考查认定无主财产后,原财产继承人出现,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依《民事诉讼法》第176条的规定,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故本题答案为B项。

  • [多选题]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些人的任期每届5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 正确答案 :ABD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国务委员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 解析:

    AB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国务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 [多选题]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ACD
  • 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 [多选题]根据《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下列哪些补贴属于有专向性的补贴?
  • 正确答案 :AC
  • 由出口国法律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获得的补贴

    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 [单选题]下面关于《国家赔偿法》第26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上年 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中规定的上年度的理解正确的说法是:( )
  • 正确答案 :C
  • 应当是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

  •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解释》第6条规定,赔偿法中规定的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所以,只有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 [多选题]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发现委托人的行为或者要求具有哪些情形,应当及时终止委托关系? 
  • 正确答案 :AB
  • 委托人所提出的要求不仅过分,而且带有欺诈的性质 

    委托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所谓证据是伪造的,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 

  • 解析:

    ABD.解析:《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69条规定:“代理律师在庭审中享有下列权利:(一)经委托人授权可以对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提出回避申请;(二)陈述案件事实;(三)出示、宣读本方证据;(四)申请法庭通知本方证人出庭作证;(五)经审判长许可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六)对对方证据提出异议;(七)对对方代理人的不当发问提出异议;(八)发表代理意见。”第171条规定:“原告人对于一审判决、裁定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的,代理律师应协助其提起上诉。”

     


  • [多选题]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制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 正确答案 :ABC
  • “礼法结合”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

    夏商时代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

    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到汉代中期以后被儒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策略

  • 解析:

    【考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认识


  • [多选题]2011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6月1日未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ABCD
  •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 解析:

    C  选项A错误。甲、乙、丙三方达成的协议是免责的债务承担协议,其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丙公司负有先付款的义务,在丙公司没有付款之前,乙公司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拒绝甲公司要求交货的请求。

      选项B错误。甲、乙、丙三方达成的协议是债务承担协议,而非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因此,丙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选项C正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有丧失商业信誉的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本题中,丙公司负有先给付义务,但是根据题干给出信息看,丙公司有证据证明乙公司有丧失商业信誉的行为,即“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且质监局已介入调查”,因此,丙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选项D错误。甲、乙、丙三方达成的协议是免责的债务承担协议,即甲公司将自己对乙公司的付款义务完全转移给了丙公司,甲公司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丙公司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因此,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付款,无权再要求甲公司付款,更无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 [单选题]甲在经过某偏僻路口时,发现其好友乙抢劫了丙的财物,且由于乙先前的暴力行为,导致丙流血过多,陷入昏迷状态。甲赶忙对乙说:"你惹麻烦了,快找个地方躲躲,走得越远越好。"甲还将自己远房亲戚的姓名、住址提供给乙,并给乙3000元。乙于是坐火车投奔甲的亲戚。甲、乙分别离开现场,3小时后,丙死亡。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正确答案 :D
  • 窝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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