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 )
解析:丧失继承权构成要件主观上的要求是故意,客观上必须有杀害行为,不予考虑是否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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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
[单选题]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何者不可能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监事
解析:D【解析】本题考查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员的范围。《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由此可见,监事不具有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可能性。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单选题]附着力法则:流行点的引爆有赖于流行信息的有效传播,流行信息的附着力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信息传播的有效性。信息附着力取决于信息与受众之间关联程度的高低和信息实用性的大小,关联度高、实用性大的流行信息具有更强的附着力,成为流行的引爆点。
某公司派人在街上派发一种新口味的饼干
解析:A、B、D三项都分别以《手机》、《瑞丽》、电梯为附着点,来传播产品信息。C项使用的是直接派发的方法.没有任何附着点,而是直接以产品本身来传播产品信息。故答案为C。
[单选题]李某冒著名电影演员刘某之名.招摇撞骗,李某的行为侵害了刘某的( )。
姓名权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41条规定:“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故选B。
[多选题]以下各项中,不必然导致继承权丧失的是( )。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的
解析:《继承法》第7条规定了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四种情况,依据该条规定,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够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D项正确。《继承法意见》第12、13条对《继承法》第7条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依据《继承法意见》第12条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或者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也要确认遗嘱无效。因此,A、B两项错误,依据《继承法意见》第13条规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如果继承人以后确实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则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C项正确。
[多选题]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 )。
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
李弟不构成犯罪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的主体。《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弟只有15周岁,对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故李某与李弟之间不能成立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李弟不构成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单选题]人文是“化成天下”的学问,它包括_______人的智慧,开发人的潜能,调动人的精神,激励人的意志,_______人的行为,促进人的健康,_______社会稳定乃至发展经济、_______人际关系等学问。
启迪 规范 维护 协调 $_$
解析:考查词语的固定搭配,“启迪智慧”“规范行为”“维护稳定”“协调关系”。本题正确选项是B。
[单选题]甲到本村乙家买柴油时,因屋内光线昏暗,甲欲点燃打火机看油量。乙担心引起火灾,上前阻止。但甲坚持说柴油见火不会燃烧,仍然点燃了打火机,结果引起油桶燃烧,造成火灾,导致甲、乙及一旁观看的丙被火烧伤,乙、丙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检测,乙储存的柴油闪点不符合标准。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失火罪
解析: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的对象是财物与人身;客观要件是过失引起火灾;主观要件是过失;主体是一般主体。本题中甲的行为属于过失引起火灾,确切一点说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引起的火灾,因此构成失火罪。答案B是正确的。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由此A错误,不当选;放火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而不是过失,由此C错误,不当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由此D错误,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项。
[多选题]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有(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解析:根据《宪法》第67条第(一)项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故A项表述正确。根据《宪法》第65条第4款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9条的规定,C项正确。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置的职权属全国人大。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