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甲与乙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待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双方未办理合同公证,甲交付商铺后,乙支付了第1个月的租金  甲与乙签订相机买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  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将该商铺出卖给乙,但未通知丙 

题目: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 

解析:

【答案】ACD

  【考点】合同的效力

  【解析】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甲乙虽然约定租赁合同需要办理公证后才生效,但是甲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且乙也已经接受,则该合同成立并生效。

  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甲已经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了丁,后甲对已经转让的股权不再有处分权,其与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待定,得到丁追认后该合同有效,遭到丁拒绝后,该合同无效。

  选项C正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甲与乙已经签订了相机买卖合同,且该合同不属于依法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因此,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只是表示合同尚未履行,并不影响合同生效。

  选项D正确。《民通意见》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8条、第94条、第115条、第117条、第118条、第177条不再适用。据此可知,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不再要求通知承租人,即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又将该商铺出卖的,不需要通知承租人丙,未通知的,买卖合同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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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第 70 题 公务员在离职后有哪些从业限制? (  )
  • 公务员陈某,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

    公务员张某,非系领导成员,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 解析:本题考查公务员离职后的从业限制。公务员在职期间掌握一定的公权力,对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单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这种权力的惯性和影响力一经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渗透性,即便在公务员本人离开机关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作用。因此,必须对公务员离职后一段时间的从业行为作出一定的限制。根据《公务员法》第102条的规定,BC项的表述正确,所以应选。

  • [多选题]第 56 题 不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
  • 管制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 解析:《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 [单选题]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发现调解书的内容与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不一致,应当如何处理?
  • 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 [多选题]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理,甲银行不得以楚天公司尚欠其贷款未还为由拒绝付款 

    如甲银行在接到潇湘公司通知后仍向楚天公司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甲银行应承担责任 

    潇湘公司有权以货物质量瑕疵为由请求甲银行停止付款 

  • 解析:

    【答案】BCD

      【考点】票据的无因性、票据行为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票据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第四十四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潇湘公司签发的是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只有经甲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的效力。

      选项B说法错误。《票据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题中,甲银行与楚天公司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甲银行可以以此为由进行抗辩。

      选项C说法错误。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即使票据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另外,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只需对所提示的票据进行形式审查,并无实质审查义务。付款人在履行法定审查义务后进行的付款是有效付款,即使发生错付,亦可善意免责。

      选项D说法错误。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仅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因此,在本题中,即便楚天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潇湘公司也无权以此为由请求甲银行停止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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