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甲的羊群冲进了乙的麦田,乙不管不问造成损失扩大
题目:下列甲、乙承担双方责任的是( )。
解析:D【解析】本题的关键是正确理解什么是双方责任和共同责任。双方责任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双方"-3事人对损害后果均有过错,各自依其过错程度承担民事责任。所谓共同责任,是指责任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民事责任。本题中,A、B、C三项中,甲、乙承担的都是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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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甲在春耕时向乙借了一头耕牛,期限是2月1日到6月15日,后乙因为急需用钱而将该牛卖给了甲。5月15日该牛产下一头小牛,则( )。
小牛应归甲所有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33条、第163条的规定,买卖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孳息均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方。另外根据《合同法》第140条的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因此,本题中,甲已经占有了标的物,那么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因此,C项是正确的。
[单选题]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条款出现在下列哪一选项之中( ).
正文的分则部分
解析:本文考查宪法结构问题。读者需。大体掌握我国宪法典的结构。我国现行《宪法》第64条是关于宪法修改程序的条款。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条款是出现在正文的分则部分的。
[单选题]恩格斯指出:“社会上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这在认识理论上说明( )。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解析: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认为,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从实践中来,没有实践就不可能产生认识。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随着实践;、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认识也跟着向前推进。题干中说的就是技术上的需要(实践)推动科学(认识)的前进。因此D项正确。
[单选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解释为( )。
限制解释
解析:B【解析1限制解释是指当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广于立法原意时,对法律所作的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
[单选题]“十恶”中危害封建家庭秩序的是( ).
内乱
解析:“谋叛、大不敬、谋大逆和谋反”都是“十恶”重罪中威胁皇权及封建统治国家的政治性犯罪。“内乱、恶逆、不孝、不睦、不义”是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犯罪。
[单选题]在当前世界经济多极化的过程中,迅速发展的趋势是( )。
①③
解析:①③体现了世界经济多极化的发展趋势,②④说法错误。
[单选题]如果一鱼塘安装了机械充气机,鱼塘中的水就能保持合适的含氧量。所以,既然张明的鱼塘没有安装机械充气机,那么他的鱼塘的含氧量一定不合适。没有合适含氧量的水,鱼儿就不能生气勃勃地发育成长,所以,张明鱼塘里的鱼不会蓬勃地生长。
如果明矾被加进泡菜的盐水中,盐水就可以取代泡菜中的水分。因此,既然李凤没有向她的泡菜的盐水中加明矾,那么泡菜中的水就不能被盐水所取代,除非它们的水分被盐水取代,否则泡菜就不会保持新鲜。于是,李风的泡菜不会保持新鲜
[多选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地方各级人大会议经过1/5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大会议
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1/5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罢免案
主任会议或者1/5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解析:本题考查临时会议、调查委员会、罢免案的提出人数。数字是宪法题目中比较具有难度的一种。B项错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另外,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