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乙所有,丁的损失由丙承担
题目:甲某日在公园丢失了一首饰,该首饰被公园的管理员捡到,并进行了招领,但甲在招领期内没来认领,故公园按照规定将首饰交给了当地的公安机关拍卖。该首饰被乙买走。后乙因保管不善又被丙偷走,丙将其卖给了丁。后因丙被公安机关抓住,交代了偷首饰的事情。乙便向丙要首饰,甲听到后也要求返还首饰。依据法律的规定,该首饰应归( )。
解析:乙通过拍卖取得首饰的所有权合法有效,甲不能再主张首饰的所有权;由于首饰为丙盗窃所得,所以丙丁之间的买卖缺乏合法性,因而丁不可取得首饰的所有权。最后首饰归乙所有,至于丁的损失应由丙承担。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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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我国法的制定的基本原则之一是( )。
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
解析:C法的制定的基本原则是在法的制定的整个活动中贯彻始终的行为准则,它是指导思想的规范化和具体化。是指导思想体现的形式和落实的保证。我国社会主义的立法,一般来说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二)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三)总结国内实践经验和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的原则;(四)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五)立足全局、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原则;(六)群众路线和专门机关工作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七)维护法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肃性与及时创、改、废相结合的原则。
[单选题]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债的移转的是( )。
甲经债务人同意将5万元债权转让给乙,同时约定免除债务人的利息义务
解析:D【解析】债的移转,是指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债的主体发生变更。债的移转原因是引起债的主体变更的法律事实,主要包括:法律行为、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等。本题中,D项不仅改变了债关系的主体,也改变了债关系的内容,因此不属于债的移转。
[单选题]胡某将半斤白面误当作白粉卖给李某,李某买回后验证是白面,但是又怕说出来被圈内人耻笑,便将其又卖给江某。江某嫉妒朋友黄某,在黄某醉酒时,将该“白粉”喂其吃下,然后逃逸。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胡某贩卖毒品未遂,李某诈骗罪,江某故意杀人(实施终了的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