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不存在故意或过失
题目:行为人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而引起损害结果的,不是犯罪。这是由于行为人( )。
解析: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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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在人民代表选举中,将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的时间是( )。
1979年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将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的时间。
[单选题]适用1年短期诉讼时效的情形是( )。
保管的仓储物毁损的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短期诉讼时效的适用。依《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下四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在仓储合同项下,保管人负有妥善保管仓储物的义务,如果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丢失,保管人应当负赔偿之责。本题关键在于,仓储合同是否适用“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这一短期诉讼时效情形?《民法通则》规定的这种情形适用于保管合同,这没有疑问。而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变种,自然适用这一规定,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财产损害的”不同于“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情形,即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因此,排除B项。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注意:不是2年),因此,排除C项。“拒付货款”不是“拒付租金”,因此,排除D项。
[单选题]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国家机关划分的标准是( )。
国家机构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国家机关划分的标准是国家机构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
[多选题]法治国家的标志主要包括
完备而良善的法律体系
健全的法律监督制度
高素质的执法、司法人员
严格的执法体制和公正的司法体制
解析:ABCD
[多选题]乙到期无力清偿甲的借款并怠于行使对丙的到期债权,则表述不正确的有( )。
甲在行使代位权后,如果乙有抛弃丙的债权的行为,甲可以对该行为主张撤销
甲可以行使撤销权
甲在行使撤销权后再行行使代位权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和撤销权属于合同保全制度的范畴。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有害于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之一就是,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因为债务人消极不行使其到期债权;撤销权是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债权人可主张撤销权,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因为债务人以积极行为危害债权人的债权。从题干上分析,该题考查的应当是代位权而不是撤销权。在具备行使代位权的情形下,如果债务人又有抛弃债权(这属于积极行为)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抛弃债权行为的效力呢?是再次行使撤销权,还是应当直接认定为该抛弃行为无效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债务人处分该权利受到限制。即债务人不得抛弃或转让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如果有上述行为,则上述行为无效,可见,只有C项的表述正确,排除C项。因此,A项、B项和D项是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