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乙的儿子丙可以以转继承的方式继承甲的遗产
题目:某甲因生病死亡,不久其子某乙也在分割甲的遗产前死亡。那么下列人员中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最终继承甲的遗产的是(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继承人的范围及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由于题目中并没有提到甲生前立有遗嘱,因此甲死亡后,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甲的继承人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甲的叔叔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因此,排除C项。甲的儿子乙属于甲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甲的遗产。不过,乙在甲的遗产分割前也死亡,那么乙的继承份额应当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因此,排除A项。这里要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继承方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表现在:(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2)继承发生的根据不同。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是一个间接的继承:转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是两个相连的直接继承,后一个继承是前一个继承的继续.(3)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则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还适用于遗嘱继承。(4)代位继承的主体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既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他的遗嘱继承人。可见,乙由于在甲死亡后遗产分割前这段时间死亡,因此,此处只能适用转继承,不存在适用代位继承的可能性。综上分析,最终获得甲的遗产的只能选B项,D项表述错误。当然,如果将D项的表述改为:“乙的女儿丁可以转继承甲的遗产”,那么D项也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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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剥夺政治权利属于( )。
刑事制裁
[单选题]我国《选举法》第4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选举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一规定属于( )。
委托性规则
解析:解析:委托性规则又称为非确定性,是指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性为规则的内容,而委托某一机关加以确定的规范。本题题干中的规则就属于此类。
[单选题]1月2日,甲托运了一批货物。1月4日,甲和乙达成了买卖托运货物的协议。1月5日,货物因山体滑坡全部毁坏。该货物的损失应当由( )承担。
乙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一般而言,标的物自交付时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本题中,只要确定了标的物交付的时间,风险转移就容易判断了。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可见,本题只要确定了合同成立的时间,就可以判断出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的时间。本题中,合同成立于1月4日,那么风险的转移就从1月4日开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1月4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综上分析,乙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和C项。山体滑坡属于不可抗力,承运人据此免责,即承运人不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因此,排除D项。
[多选题]王某在使用某产品过程中身体受到伤害,将厂家诉至法院要求进行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被告方律师辩称,一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没有判决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本案也不应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法院援引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判令被告方给予王某精神损害赔偿。下述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被告方律师的推理是类比推理
法律推理要受现行法律的约束,法院判决虽前后不一致,但在合法性上并无不当
解析:解析:律师的推理是典型的类比推理,法院的判决以法律为准绳,是合法的。
[单选题]取得实施专利权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 )独占的实施权,( )允许他人实施。
不享有无权
解析:解析:我国《专利法》规定,取得实施专利权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也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因此,ABC是错误的,只有D是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