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不设区的市 市辖区 自治县 (⊙o⊙) 民族乡
题目:( )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解析:ABCD该题考查选举程序。我国《选举法》第7条第2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由此,在我国的直接选举中,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选举都由本级选举委员会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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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温室效应将引起全球气温上升,导致气候异常、海平面上升、生态恶化。引起温室效应的最主要的气体是( )。
二氧化碳
[单选题]下列关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论述,正确的是( )。
我国将增加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并鼓励科学家自主选择研究课题
解析:科学研究工作可按其性质、目的和过程进行分类.一般按过程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三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共同构成科学研究的结构体系。基础研究是指没有特定功利目的,以创新探索知识为目标的研究;基础研究是对新知识、新理论、新原理的探索,其成果不但能扩大科学理论领域,提高应用研究的基础水平,而且对于技术科学、应用科学和生产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应用研究是指运用基础研究成果和有关知识为创造新产品、新方法、新技术、新材料的技术基础所进行的研究;应用研究是把基础研究发现的新知识、新理论用于特定目标的研究。它是基础研究与开发研究之间的桥梁。
[单选题]某单位组织职工游览上海世博园。所有参观沙特馆的职工都未能参观德国馆。凡参观沙特馆的职工也未能参观日本馆。有些参观丹麦馆的职工参观了德国馆.有些参观丹麦馆的职工参观了日本馆,有些参观丹麦馆的职工参观了沙特馆。
有些参观了丹麦馆的职工既没有参观德国馆。也没有参观日本馆
解析:考查直言命题推理。由题干“所有参观沙特馆的职工都未能参观德国馆。凡参观沙特馆的职工也未能参观日本馆”得,参加德国馆的职工可能参观日本馆,参观日本馆的职工可能参加德国馆.故A、B两项无法得出;由“有些参观丹麦馆的职工参观了沙特馆”和“所有参观沙特馆的职工都未能参观德国馆,凡参观沙特馆的职工也未能参观日本馆”得出C项正确;D项说“所有”,不能得出。故答案选C。
[单选题]李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症,李某怕此牛将病传染给自己其他的牛,遂拉。至野外抛弃。王某拾得此牛,经精心喂养,此牛竞成一高产奶牛。李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王某归还,王某不肯。依法李某( )。
无权要求返还此牛,其对牛的所有权因抛弃而丧失
解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李某将患重症的牛抛弃,即已丧失对牛的所有权。抛弃是一种单方向的法律行为,仅一方意思表示即可完成,抛弃行为代表物权的丧失。因此李某无权要求王某归还此牛。
[单选题]徐悲鸿以复兴中国画为己任,使之突破传统的束缚,并向现代化转型。为此,他对中西方绘画传统都进行了潜心的研究,——地吸纳了中西绘画传统的精华,并使之_______,形 成了自己的独特风格,在中国美术史上__________,继往开来,终成为一代宗师。填入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批判性 融会贯通 承前启后
解析:因为要突破传统的束缚,所以并不能仅仅继承性的吸纳,“创造性’,与“突破性”修饰“吸纳”显然不妥,所以选择B项。触类旁通:掌握了某一事物的知识或规律,进而推知同类事物的知识或规律。融会贯通:把各方面的知识和道理融化汇合,得到全面透彻的理解。承前启后:侧重于承接前人的,开创今后的,多用于事业、学问方面。承上启下:侧重于接续上面的并引起下面的,多用于文章结构方面。
[单选题]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发现。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
解析:本题中甲救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另《民通意见》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入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该责任以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僻,但为免除本人生命、身体或财产上的急迫危险时,对本人造成损害,管理人仅在具有恶意或重大过失时,才负赔偿责任。这也是从无因管理的制度目的考虑,以鼓励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行为。本题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此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因此,因此C、D正确.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