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错误

题目:留置权的产生基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

解析:解析: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物权,不需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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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 )。
  •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 [单选题]《朝律》6篇的作者是( )。
  • 赵禹


  • [单选题]把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的标准是( )。
  • 按照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

  • 解析:解析:把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的标准是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也即属于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这种分工具体表现为:组织犯对整个犯罪活动予以组织策划、指挥和领导;教唆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本人并不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实行犯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助犯对犯罪的实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状态,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

  • [单选题]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王某于是给付李某摩托车款4000元。后李某恐事情败露,又将摩托车偷偷卖给丁某,获得款项3500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 盗窃罪

  • 解析:解析:此题涉及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诈骗罪(既遂)在客观上必须表现为一个特定的行为发展过程: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或交付)财产——行为人获得或者使第三者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取得财产的犯罪分为:违反被害人意志取得财产的犯罪与基于被害人有瑕疵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犯罪。盗窃罪属于前者;诈骗罪属于后者。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区别在于:受骗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处分(交付)财产。本案中受损的法益是王某的4000元钱,而王某遭受损失是李某“盗窃”自己摩托车的行为造成的,并不是实施欺骗行为造成的,因为对于王某而言,摩托车是真的丢了,不存在认识错误的问题。所以没有成立诈骗罪。李某的行为应定为盗窃罪。事实上这里盗窃的是对方的“赔偿”。故选A。

  • [多选题]下列有关唐宋时期法制的表述,正确的有( )。
  • 《唐律疏议》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

    宋朝在三法司之外设立审刑院作为皇帝监督司法机关司法活动的御用机构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唐宋时期的法制。《唐律疏议》就是指《永徽律疏》,在元朝以后,《永徽律疏》称为《唐律疏议》。《唐律疏议》总结了汉晋以来的立法和注疏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作为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唐律疏议》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及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宋刑统》是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制颁而成的,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宋刑统》在具体编纂上,仍以传统的刑律为主,同时将有关的敕、令、格、式等分门别类附于律文之后,这种编纂方式使得《宋刑统》成为综合性、概括性的法典。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唐朝的刑罚适用原则包括区分公罪和私罪、共犯以“造意”为首、更犯和累犯加重、八议、官当、同居相为隐、类推、化外人、合并论罪、自首、老幼废疾减刑等,但是务限法属于宋朝的民事审判时限制度,鞫谳分司制是宋朝的司法审判制度,唐朝没有务限法和鞫谳分司制这两种制度。可见,C项表述错误。宋朝为了加强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在皇宫中设立了监督三法司的机构—一审刑院。审刑院的设立使得大理寺由最高审判机关降为慎刑机构。可见,D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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