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履行 抵销

题目:下列表述中,属于是债终止的原因或方式的有【】

解析:[解析]债终止即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得存在.债的消灭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类:(1)清偿.清偿与履行的意义相同,只不过履行是从债的效力、债的动态方面讲的,而清偿则是从债的消灭的角度讲的.(2)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3) 提存.(4)免除.(5)混同.(6)合同更新.而 C、D则为债的发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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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

  • 解析:《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由此可知A项正确。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但依法服兵役只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并不是公民的权利,B项不正确。《宪法》第112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由此可知,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C项正确。但民族自治机关不仅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还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 [单选题]货币均衡的自发实现主要依据( )。
  • 利率机制

  • 解析:C 【解析】货币均衡主要依靠利率机制自发实现。

  • [多选题]依《票据法》规定,票据上未记载票据付款地时,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营居住地为付款地

    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 解析:[解析]根据《票据法》第23条的规定:“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A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7 7条的规定:“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B项正确.《票据法》第87条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C、D项错误.

  • [多选题]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为记账符号,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主要取决予【】
  • 账户的性质

    账户的结构

  • 解析:[解析]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为记账符号,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主要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和账户的结构.

  • [单选题]企业对于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发出商品

  • 解析:[解析]D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要做为发出商品核算:

  • [单选题]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转入( )科目。
  • 实收资本

  • 解析:A【解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转入实收资本科目。

  • [单选题]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由【 】依法宣告其破产。
  • 人民法院


  • [单选题]大多数国家调控和供给货币的主要目标是( )。
  • 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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