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题目: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解析:
B 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据此可知,各合伙人可以以劳务作为出资。
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据此可知,乙若以房屋使用权而非房屋所有权作为出资的话,不必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选项C错误。商号,即厂商字号,或企业名称。商号作为企业特定化的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经核准登记后,可以在牌匾,合同及商品包装等方面使用,其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时间性的特点,只在所依附的厂商消亡时才随之终止。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因此,也未禁止或限制将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合伙企业的商号或字号。
选项D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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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第 26 题 下列所列条件中,哪一个是人民法院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判决的必要和充分条件? ( )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且人民法院不适宜作出维持判决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法院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判决的适用条件问题。参见《行诉若干解释》第57条第1款。
[单选题]某市国土局一名前局长、两名前副局长和一名干部因贪污终审被判有罪。薛某在当地晚报上发表一篇报道,题为"市国土局成了贪污局",内容为上述四人已被法院查明的主要犯罪事实。该国土局、一名未涉案的副局长、被判缓刑的前局长均以自己名誉权被侵害为由起诉薛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三原告的诉讼主张均不能成立
[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
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多选题]第 25 题 甲乙均为无业人员,乙看春运期间火车票非常紧俏,于是找到甲商定,想倒卖火车票挣些钱。根据分工,由甲去排队大量购票,乙在网上发布信息联系买家高价出售甲购买的火车票。2010年春运期间二人通过这种方式倒卖火车票票面金额达一万余元人民币,共获利三千余元人民币,因购票的钱是乙所出,故甲只分得800元。则如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甲不构成倒卖车票罪
甲乙不构成共同犯罪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倒卖车票票面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2000元以上,即可构成倒卖车票罪。故甲、乙构成倒卖车票罪的共犯,答案为AD。
[单选题]基层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那么:( )
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解析:A。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该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当事人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权利,这也是简易程序规定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和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这是两个必不可少的条件,B不对。人民法院不可依职权将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改为适用简易程序,C项不对,但要注意,依职权将简易程序改为适用普通程序是可以的。
[单选题](三)
乙市B区法院和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多选题]五代时,死刑处决方法除正常的绞、腰斩外,还创制出了( )
凌迟、重杖处死
解析: A.凌迟、重杖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