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不构成犯罪,属于借贷纠纷
题目:甲原是某公司总经理,年收入20万元。甲于1995年4月4日至18日,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共透支银行款50万元。后甲于1995年5月19日至1998年10月7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余元。由于其在1997年2月时被解除总经理一职,收入锐减,虽经银行催还,仍有21万余元没有归还。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解析:甲的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甲在任总经理期间,年收入20万元,对50万元透支款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其于1995年5月19日至1998年10月7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余元,余款21万余元没能归还是因为其在1997年2月时被解除总经理职,收入锐减,而非恶意拖欠。因此其行为不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甲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也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本案属于借贷纠纷,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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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选举制度的本质是由国家的( )决定的.
阶级本质
解析:选举制度作为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其性质是与该国的阶级本质相一致的。一国的阶级本质决定了其政治制度的性质。而立法机关只能通过相关立法来确立各项制度,把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其自身并起不到决定的作用。
[单选题]根据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 )名代表划分.
1至3
解析:该题考查选区的划分。我国《选举法》第24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正确答案应为A。
[单选题]对于法律事实分类正确的是( )。
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解析: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依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法律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同样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单选题]易卜生:青年时种下什么,老年时就收获什么( )
托尔斯泰:人并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
解析:名人和其所说过的经典名言的只对应关系。A项是歌德的名言;C项出自韩愈;D项是邓小平的名言。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单选题]下列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徐霞客的《水经注》是一部综合性地理著作
解析:《水经注》的作者是公元6世纪北魏的郦道元。
[单选题]胡某夫妇因有事外出,便雇用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 元钱.关于胡某夫妇与保姆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解析:胡某夫妇和保姆之间存在双向法律关系,即胡某夫妇有权要求保姆照看孩子,同时也有义务向保姆支付500元报酬;保姆有义务照看孩子,同时也有权要求雇主支付报酬。因此,在这个法律关系中有两个法律关系客体,即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