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题目:口头遗嘱属于( )。
解析: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必须依照一定方式实施,可以把它分为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实施的行为。一定的方式常见的有书面形式、履行登记手续等。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不拘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行为的形式,只要该行为意思表示合法,即可生效。《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应选选项A。遗嘱属于单方行为,其成立也谈不上交付遗产,口头遗嘱的生效以立遗嘱人死亡为前提,属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并非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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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根据我国的法律效力层次,下列法律中效力最高的是( )。
行政法规
解析:A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单选题]对那些很少刷牙的人来说,罹患口腔癌的危险性更高。为了能在早期发现这些人的口腔癌,某市卫生部门向该市居民散发了小册子,上面描述了如何进行每周口腔的自我检查以发现口腔内的肿瘤。
很少刷牙的人不大可能每周对他们的口腔进行检查
解析:如果很少刷牙的人每周很少对他们的口腔进行检查,那么发放这些宣传手册以敦促他们每周进行检查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故选C。
[单选题]2007年1~9月份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年增长率最大的省(市、自治区)为( )。
西藏
解析:西藏、四川、贵州、重庆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年增长率分别为48.90%、37.11%、31.53%、29.6%,可知选项A为正确答案。
[单选题]20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使全球陷入了史无前例的不景气经济环境,逆市当中,曾经出现在美国大萧条时代的“口红效应”再度应验,成为了经济危机下不多的一抹亮色。“口红效应”又名“吉芬效应”。就是每当经济不景气时,口红的销量反而会直线上升。因为美国人认为口红是一种比较廉价的消费品,在消费欲望与经济收入成反比的时候,人们会购买廉价商品来寻求心理安慰。时下,化妆品、电影业、快餐业出现的繁荣景象,就是“口红效应”的真切体现。 最适合做本段文字标题的是( )。
金融危机带火“口红经济”
解析:这段文字主要介绍了金融危机背景下化妆品、电影业、快餐业出现的逆市繁荣景象,这正是经济学中的“口红效应”发挥作用的具体体现。A项没有涉及文段的关键信息“口红效应”.排除。C项只提到了“口红效应”现象,忽略了金融危机的背景。排除。D项虽把“口红经济”表述为危机下的商机。但这里的危机只是泛泛而谈,依然没有表明金融危机的背景,故不如B项贴切。本题答案为B。
[多选题]清末修律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的民法编有( )。
总则编
债权编
物权编
解析:《大清民律草案》共分为五编: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但礼学馆是主要起草机构。
[单选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
解析:法本身只具有国家强制性,不具有国家强制力,故8错误。国家强制力是法的最后保证手段,并非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借助强制力,在一定程度上,法的实施还要依靠社会舆论、道德观念、法制观念等多种手段来保证,故C、D错误。
[单选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我国内地志愿服务参与人数低于美国志愿服务人数
解析:材料并未涉及A选项内容。我国和美国普通民众参与慈善捐款具体人数在材料中均未涉及,仅仅根据材料中的普通民众在捐款人的比例无法得知B项。材料中并未对中国大陆和美国富豪所拥有的财富进行描述,C项说法不正确。根据材料中“我国内地志愿服务参与率仅为全国人口的3%,而美国则高达44%”,美国志愿服务参与率约是我国的15倍,再根据我国人口总量约为美国人口总量4倍,可知美国志愿服务人数肯定高于我国内地志愿服务人数。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单选题]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凡关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 ).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
解析:凡关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用法律加以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