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题目: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罢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议的备案机关是( )。
解析: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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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的是( )。
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
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
继承的主体不同
解析:解析:两者区别在于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继承适用范围不同,继承主体不同。而遗产数额不是区别。
[单选题]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审理( )一案,开创了由最高司法机构审查国会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先例。
马伯里诉麦迪逊
解析:解析:本题考的是有关宪法实施保障体制的内容。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美国。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中明确宣布: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明法律的意义是法院的职责,从而开创了由联邦最高法院审查国会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先例。
[单选题]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草案是( )。
《十九信条》
解析:解析:《十九信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草案、第二部宪法文件。
[单选题]甲要毒死其妻乙,就在其饭里下毒,毒药的剂量过少,其妻吃完以后,在地上翻滚,甲见状不忍,于是又慌忙送至医院就诊,最后只造成其妻残废,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甲属于中止犯
解析:解析:本题旨在考查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中止包括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两种。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实施完毕犯罪以后,犯罪结果出现之前自动采取措施有效地避免犯罪结果发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任何犯罪结果,只是要求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本案中,甲投毒杀害妻子,后来由于于心不忍将妻子送去医院抢救,妻子虽然残废,死亡的结果却没有发生,所以仍然构成犯罪中止。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本案中甲的行为并未构成既遂。
[单选题]下列人员中,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单选题]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来追究的法律责任是
刑事责任
[单选题]在唐朝,附带利息的消费借贷称为( )。
出举
解析:解析:在唐朝,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关系已相当复杂,社会上出现的借贷之债关系,唐朝统治者对此十分重视并以法律调整之。唐律中把借贷契约关系分为几种:一般附带计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举取”,所形成的债务称“息债”。选项B不正确,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傅”即债券,债券一分为二称“别”,债权人执左券,债务人持右券。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以债券为凭上诉于官府,司法官亦以债券为证审理有关债权、债务纠纷案件。选项C不正确,唐律中把不计利息的借贷契约关系称为“负债”、“欠负”。选项D不正确,唐律中把不计利息的消费借贷称为“便取”。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 )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也可以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
森林
山岭
荒地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的经济制度。我国《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因此,B项,C项、D项是正确的;A项是错误的。
[单选题]明知学校宿舍楼年久失修,但是不及时修理,致使楼房倒塌、砸死、砸伤数人的,构成(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解析:解析:我国《刑法》第138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是关于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规定。因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