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确定性规范 委托性规范 准用性规范

题目: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确定程序的不同,法律规范可分为( )。

解析: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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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对于累犯,不适用减刑。 ( )
  • 错误

  • 解析:解析:我国刑法对于累犯,只规定不得假释,没有规定不得减刑。

  • [单选题]在以下各项中,不属于法律要素的是( )。
  • 法律部门


  • [多选题]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 ______。
  •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宪法是一切公民、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最高行为准则

  • 解析:解析: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效力的最高性是宪法发挥根本法功能的重要保障。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宪法是普通法律立法的基础与依据;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活动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法律、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违宪的法律、法规是无效的。因此选AB。

  • [单选题]债权转让的,债权人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转让无效。 ( )
  • 正确

  • 解析:解析:依照我国法律,债权转移时,只须通知债务人即可;而债务转移则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

  • [单选题]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 )修正。
  • 第三次

  • 解析:解析: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修正的主要内容有六项。前两次修正分别是 1988年和1993年进行的,第四次修正是2004年进行的。

  • [多选题]自1998年2月起,张某与许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5次,共窃得财物价值25000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二人平分。1998年10月,张某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1999年3月案发后,张某主动交代曾在1988年元月单独作案,窃得摩托车一辆,价值1800元。在追究张某和许某的刑事责任时,张某和许某分别对下列何种数额负责:( )。
  • 许某盗窃25000元

    张某盗窃30000元

  •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盗窃罪的数额计算问题。对共同盗窃案件,不能实行参与人均分数额的办法,而是各个犯罪人对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负责。

  • [单选题]某甲家中一只箱子和若干财物被盗,箱子当时就在附近的公共垃圾桶中被找到,里面的东西原封未动。某甲认为是窃贼所藏,日后必然来取,就产生了报复窃贼的念头,并把箱中物品取出,装入一个拉发的爆炸装置,放到原处。后来,一个清洁工清除垃圾时发现了箱子,打开时发生爆炸,当场死亡。某甲的行为( )。
  • 构成爆炸罪

  • 解析:解析:虽然某甲的本意是报复窃贼,但是把爆炸装置放在公共垃圾箱内,很难保证将爆炸范围限制在特定的不危及公共安全的范围内,还是很有可能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所以,此行为构成爆炸罪。

  • [单选题]关于南京国民政府立法体制和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 国民党政权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不仅包括具体的“六法全书”,而且包括与“六法全书”相配套的关系法规、判例和解释例。可见,A项和C项表述错误。国民党政权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基本的法律渊源。可见,B项表述正确,为应选项。具体的“六法全书”是指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等六法,该六法中,行政法不能编纂成法典形式,其余五法都是法典。可见,D项表述错误。

  • [单选题]既属于用益物权,又属于从物权的是( )。
  • 地役权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物权的类型体系。他物权可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如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用益权、典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可见,留置权和质权属于担保物权,因此,排除B项和D项.根据物权是否能够独立存在,可将物权分为主物权与从物权。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物权为主物权,如所有权,除了地役权之外的一切用益物权;从属于其他权利并为其服务的物权为从物权,如地役权和三大担保物权。可见,地上权属于主物权,地役权属于从物权,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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