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选题]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 正确答案 :ABD
  • 物权法定

    一物一权

    物权公示、公信

  • 解析:解析:一物一权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一物上可能有不同的物权,比如对于一物可能一人拥有所有权,其他人对于该物可能会享有担保物权。ABD的说法都是正确的。

  • [单选题]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的是( )。
  • 正确答案 :B
  • 丙受甲之托出席合同签字仪式

  • 解析:解析:民事代理行为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而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本题四个选项中只有B项受委托出席合同签字仪式,是无须受委托人做出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因而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

  • [单选题]依法成立的合同,自( )时生效。
  • 正确答案 :C
  • 成立

  • 解析:解析: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 [单选题]司法权是执行立法机关法律的一种权力,主要是指审判权。 ( )
  • 正确答案 :A
  • 正确

  • 解析:解析:司法权是执行立法机关法律的一种权力,主要是指审判权。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权力体系中存在国家权力的划分和分工,一般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立法权是对立法机关所有职权的概括,通常包括制定、认可、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权力,在广义上也包括监督权、任免权、预决算权等。行政权是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权力,是执行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权力。虽然司法权与作为管理权的行政权具有相关性,但二者绝不可以混同或相互替代,二者有实质性差别。司法是一种判断,而行政是一种管理。判断属于思维范畴,管理属于行动范畴。所以,他们属于不同性质的权力。在古今中外,司法都被作为判断权。行政权只是执行权,它是具有管理性质的权力,而严格区别于作为判断性质的司法权。判断是一种“认识”,而管理则是一种“行动”。司法权是判断权的命题是一个常识,也是事实,已经为社会实践所证明。故本题选对。

  • [单选题]根据犯罪主客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
  • 正确答案 :C
  • 甲基于杀害的意图对乙实施暴力,乙跪地求饶,并且拿出两万元钱,恳求甲放过他,甲见钱眼开,遂放弃了继续加害行为。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

  •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犯罪中止的认定。选项A中,甲在犯罪预备阶段放弃了犯罪计划,成立犯罪中止。选项B中,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共犯(既遂),因为甲虽然放弃了杀人计划,但是甲没有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依照共同犯罪理论的“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甲也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选项C,就故意杀人行为,甲成立犯罪中止。选项D,甲也成立犯罪中止,不管甲是出于畏惧法律惩罚还是怜悯被害人,只要主动放弃犯罪,就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A、B、D表述错误,C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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