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东魏

题目:《麟趾格》颁布于( )。

解析:解析:北魏分裂后,东魏孝静帝命百官议定新法,“以格代科”,因新格议定于麟趾殿,故称《麟趾格》。东魏颁布的《麟趾格》及此前北魏编制的《别条权格》,都带有刑事法律性质,不同于隋唐时期具有行政法律性质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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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涉及人们( )方面的问题,就不宜采用法律手段。
  • 信仰

    思想

    私生活

  • 解析:解析:法的作用对象是人们的行为,调整的是人与人之间因行为关系而确立的社会关系,这也是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政治规范、宗教规范的根本差别,因此信仰、思想、私生活都不宜用法律手段来进行调整。

  • [多选题]中国法学会属于( )。
  • 社团法人

    公益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 解析:解析:中国法学会是以人的存在为成立基础,从事学术研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属于社会团体法人以及社团法人中的公益法人,因此,B是错误的,A、C、D为正确答案。

  • [单选题]犯罪构成所要求的各种要件说明是犯罪成立所要求的( )。
  • 基本事实特征

  • 解析:解析:只有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那些事实特征,即基本事实特征,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

  • [单选题]按份共有人出卖其共有财产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 )。
  • 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 [多选题]在我国,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差异表现在( )。
  • 法律地位不同

    范畴不同

    范围不同

    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同

  • 解析:解析:“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公民是法律概念,与无国籍人和外国人相对应;人民是政治概念,与敌人相对应。(2)法律性质不同。讲“人民的权利”,主要是指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而“公民的权利”,指的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所享有的法律权利。(3)地位不同,导致二者在享受权利方面也有差异。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全部的宪法中规定的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而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法律权利,也不允许他们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4)范围不同。在我国公民中既有人民,也有人民的敌人,公民的范围要比人民广泛。(5)公民所表达的通常是个体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概念。

  • [单选题]在商朝,参与司法、伪托神意断罪的是:( )。
  • 卜者


  • [单选题]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依据

  • 解析:解析: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明文体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它在适用上具有补充性和间接性的特点,但绝不是不能被法院适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效力层次而做出的分类;根据“条约必守”的原则,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均构成我国法的渊源。

  • [单选题]“官当”首次规定在( )。
  • 《北魏律》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官当”人律。“官当”是指以官品折抵徒罪的制度,该制度是封建特权法获得发展的表现。“官当”首次规定在《北魏律》中,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只有两部法典规定了“官当,:制度,即¨C魏律》和《陈律》,因此,排除A项和C项。《陈律》的颁布时间晚于¨C魏律》,因此,排除D项。“官当”制度为《开皇律》和《唐律》所继承。

  • [单选题]下列属于狭义的债的变更是( )。
  • 履行方式的变更

  • 解析:解析:债的变更分为狭义的债的变更和广义的债的变更。狭义的债的变更仅指债的内容的变更。广义的债的变更是指债的内容的变更和债的主体的变更。债权让与、债务承担以及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均为债的主体的变更,属于广义的债的变更。只有D项履行方式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属于狭义的债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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