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11 500
题目:甲企业在2006年11月8日销售商品1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 000元,增值税额为1 700元。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如买方在2006年11月17日付清货款,该企业实际收款金额应为()元。
解析:应收账款为11 700元,10天内付清,应该给予的现金折扣为2%。由于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实际收回的金额为1 700+10 000×98%=11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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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作出的( )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处罚决定
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
解析:本题考核税收行政复议的规定。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这些决定不服,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讼诉。
[单选题]某生产企业2006年转让一栋八十年代末建造的办公楼,取得转让收入4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共计25万元。该办公楼原造价300万元,如果按现行市场价的材料、人工费计算,建造同样的办公楼需800万元,该办公楼经评估还有四成新。该企业转让办公楼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16.5
解析:办公楼的成新度折扣率为40%,即4成新,其评估价=800×40%=320(万元)。该企业转让办公楼应纳土地增值税=(400-800×40%-25)×30%=1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