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E

按照规定,可以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所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额应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应该计入所有者权益 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题目:关于递延所得税的核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解析:解析:选项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税法规定作为免税合并的情况下)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调整商誉;选项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导致的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差,应按准则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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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对该厂放弃的120万元债权和某市产业部无偿调拨价值80万元的金属切割机,( )。
  • 该厂放弃的120万元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对该市产业部无偿调拨价值80万元的金属切割机,债权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财产分配。该厂放弃的120万元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自破产程序按照法律规定方式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放弃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对该市产业部无偿调拨价值80万元的金属切割机,债权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自破产程序按照法律规定方式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这里虽然是在破产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的,但该行为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前发生的,因此是不能进行追加分配的。

  •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受赠人( )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撒销赠与.
  • 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 [单选题]该商场本月应纳营业税税额( )万元。
  • 5.06

  • 解析:应纳营业税税额=1.8×5%+34×5%+56.2×5%+9.2×5%=5.06(万元)。

  • [多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非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自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以预售方式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预售收入,税务机关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

    法人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一地,应在坐落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解析:解析:选项A: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选项D: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

  • [单选题]远洋公司购买一台新设备用于生产新产品A,设备价值为45万元,使用寿命为5年,期满无残值,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与税法规定一致),假设该没备预计每年能为公司带来销售收入38万元,付现成本15万元,最后一年全部收回第一年垫付的流动资金8 万元。假设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则该公司最后一年因使用该设备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 )万元。
  • 24.4

  • 解析:38-15-(38-15-3)×33%+8=24.4万元

  • [单选题]临时性行政许可( )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 实施满一年

  • 解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尚未设定的行政许可,省级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但规章只能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 [单选题]下列有关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正确表述是( )。
  • 纳税人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经使用的房屋应征收房产税

  • 解析:A应该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计征;B应该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计征;D应该自次月起计征。

  • [单选题]某运输公司与某生产企业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将一批货物从甲地运往乙地,合同分别记载应收取运输费30万元、保险费10万元、装卸费14万元。运输公司该次运输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元。
  • 150

  • 解析: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的金额、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税率为0.5‰。

  • [多选题]对下列的( )情形,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
  • 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复议对象

  • 解析:根据《规则》规定,对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超过法定的申请期限;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复议对象;已向其他法定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且被受理;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申请人就纳税发生争议,没有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并且没有提供担保或者担保无效;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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